南方科技大学教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

南方科技大学教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

ID:42625620

大小:11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19

南方科技大学教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南方科技大学教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南方科技大学教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南方科技大学教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南方科技大学教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南方科技大学教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南方科技大学教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教职工借款管理,明确借款审批权限和责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文字[199712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借款是指学校暂借给教职工的各种款项,包括周转金借款、差旅费借款、培训费借款、购买商品和服务借款、工程借款、其他临时性借款等。第三条教职工借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对象控制、预算控制原则。借款对象必须为学校在职的教职工,其他人员不得借款;借款须在学校规定的经费预算指标

2、内,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或没有资金来源的借款。(二)一事一借、限期报销的原则。教职工借款应做到一事一借,一借一清,不能一借多用或多借多用,杜绝长期挂账和债权混乱的情况;借款须在规定时限内报销或还款,超过规定期限报销,学校对借款人予以处罚。(三)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借款人在原借款尚未归还时,一般不得办理新的借款手续,特殊情况须书面报请校长批准才能借款。(四)定期清理,逢离必清原则。各项借款应定期清理,财务部门应及吋催促借款人报销或还款;教职工退休、辞职、离职等离开学校吋应还清借款,才能办离校手续。第二章借款类别及要求第四条教职工借款须填写借款单。借款

3、单的各项如: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事由、经费来源等应如实填写清楚,借款人和借款金额不得涂改。第五条周转金借款、差旅费、培训费借款可使用现金借款,购买商品和服务借款、工程借款在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汇票等票据。现金借款-般提前-天通知财务部门;使用票据必须限额或填好收款人。第六条各项借款须附加充足依据和理由。周转金借款应提供有关部门核定的周转金限额;差旅费、培训费借款应附上经领导批示同意的文件;购买商品和服务借款、工程借款应附上有关立项批件、预算计划、合同或协议等。第三章借款审批第七条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

4、审批。借款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由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第四章借款还款、报销第八条各项借款应在以下规定期限内报销或还款:周转金借款应在每年底办完还款手续,卜•一年初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差旅费、培训费借款应在返校后10天内办理报销结算手续;购买商品和服务借款应在发票取得后15天内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工程借款应在工程结算时冲抵工程进度款。其他借款原则上是在借款事项完成后的15天内办理报销结算手续。第九条借款人在当月报销归还借款,财务部门返还原借款单给借款人,借款在跨刀报销的,借款人在报销还款时另行开具还款收据,不再返还

5、原借款单。第五章责任追究与处罚第十条借款人不能按期结清所借款项,从超期之日起,财务部门发出催款通知10天后,借款人仍不能办理结算手续的,财务部门从次月起扣发借款人的工资和补贴,直至所扣工资和补贴能抵冲借款为止。第十一条在借款和借款清理过程中违纪违规的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之日起实行。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附:借款审批流程借款审批流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