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会计施工税金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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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建立营业账簿、财产租赁及申请办理权利、许可证照等方面都要涉及印花税问题,其适用的印花税税率分别为:工程承包合同和购销合同0.3‰、借款合同0.05‰,营业账簿分两类,一类是生产经营用账簿,适用固定税率,按件贴花5元;另一类是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之和适用0.5‰的税率、财产租赁适用1‰的税率,权利、许可证照适用固定税率,按件贴花5元。  企业应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额=

2、应税凭证所记载的计税金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2)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固定税额。 1、关于成本的账务处理:  分配工资奖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生产工人工资奖金)  机械作业-工资及附加(机驾人员工资奖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贷:应付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新准则变化内容   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台班费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外部单位) 

3、 机械作业(内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账务处理:  甲方拨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  业主方代扣税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XX税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项目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新准则新增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适合钢结构制作等委托项目)  拨付物资时:  借:

4、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XX  贷:委托加工物资  领用的账务处理同原材料。 2、分包核算专题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施工企业都比较普遍,劳务分包比较单一,核算比较简单,不在此做具体介绍。  工程分包不仅涉及到工程成本,还涉及到与对方的往来的核算,以及与业主方的一些联系。通常情况下,分包方是以总承包方的名义参与工程施工,但由于在工程中有很多具体的情况需要面对,也需要与总承包方及时结算。  

5、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会要求分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编制工程形象进度报表,由总承包方对其进行审核后,扣减相关其他费用后再予以支付。  涉及到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确定  总承包方财务部门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进度报表一般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财务部门就可以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做成本列支。这时总承包方应当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发票。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2)、分包方领取材料的核算 

6、 领取材料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抵分包单位工程款处理,另一种是分包方购买总承包方的原材料,总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视同销售处理。通常情况下,按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有利于税收的筹划。第二种方式不可取,除非总承包方的确存在该种原材料的销售,并且不能区分这些材料竟是构成工程实体还是销售。这一点在税局的认可比较关键。  领用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单位领用甲供料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处理

7、很简单。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4)、与分包单位的结算:  有很多朋友问与分包单位结算时,究竟以什么金额作为成本入账。其实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做一些探讨,很多企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应当列支分包成本的金额=结算总金额-分包单位承担的税金-应收分包单位管理等。  但在实际工程中要注意到,分包单位领用的材料不能再从上式中扣减,因为分包单位领用的原材料构成工程成本,而税金在总承包方确认收入的时候,已经确认了损益。总承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作为工程

8、毛利的构成部分,不需要再在分包结算的最后金额中予以确认。  例:某工程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与业主结算1200万元,其中分包500万。已审定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400万元,根据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收取分包方10%的管理费,不含营业税及附加3.30%。  这时,在实际处理时需要注意:  ①、收取的管理费应当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不在账务上反映。  ②、分包单位的税应当在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  即:分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应当=500×(1-10%-3.30%)=433.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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