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2593777
大小:3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18
《各类报销及假期》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为了切实解决员工通勤问题,规范通勤费报销管理程序,结合公司现有通勤制度及通勤车发放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在公司开通的通勤线路范围内员工全部乘坐通勤车,不再报销通勤费。 (二)工作地区域距居住地区域距离较远或虽距离较近但无法乘坐通勤车的员工,按不同区域及标准报销通勤费。 (三)将通勤区域化分为大柳塔、布尔台、东胜、锦界、保德等五个区域。 大柳塔区域包括:工作地在补连塔、上湾、哈拉沟、马家塔、大柳塔范围以内的所有单位。 布尔台区域包括:工作地在布尔台、寸草塔矿、柳塔、乌兰木伦、石圪台、
2、巴图塔范围以内的所有单位。 东胜区域包括:工作地在神山、唐公沟、万利一矿、沙沙圪台、朝脑沟、东胜范围以内的所有单位。 锦界区域包括:工作地在锦界以内的所有单位。 保德区域包括:工作地在保德以内的所有单位。 (四)工作地未包含在以上五个区域的员工,参照就近区域标准执行。在《通勤费报销标准》表所列居住地以外居住的员工不属报销通勤费范围,享受探亲假待遇。 (五)员工居住地的确认以分配神华系统住房为准(包括神华康城),员工具体居住地点以房管办统计为准,初次报账时,需房管办审核签字,如情况有变,及时调整;未
3、分配神华系统住房的以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地为准,未婚员工工作地即为居住地。 (六)员工按季凭票在标准以内报销,不得造表发放现金。票据仅限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报销标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00元,列支通勤费用。 (七)工作地区域距居住地区域在300公里以内的助理级及以上人员,往返交通自行解决。 (九)享受通勤费的员工不再享受单身或夫妻两地分居的探亲假待遇。 二、通勤费标准 通勤费报销标准 序号工作地居住地月标准 1大柳塔区域榆林260 2包头300 3呼市300 4河北邯郸300 5北京300 6布尔台
4、区域伊旗70 7神木150 8东胜120 9榆林300 10包头270 11呼市300 12河北邯郸300 13北京300 14东胜区域大柳塔150 15伊旗50 16神木240 17东胜30 18榆林300 通勤费报销标准(续表) 序号工作地居住地月标准 19东胜区域包头150 20呼市300 21河北邯郸300 22北京300 23锦界区域东胜300 24榆林100 25包头300 26呼市300 27河北邯郸300 28保德区域大柳塔150 29伊旗250 30神木170 31东胜300 注
5、:河北仅指邯郸,其他地区按探亲假标准报销。 三、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解释。 四、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同志请将车票(至年底)贴好(必须是不连号的车票)24日前交206,报销本年度费用,同时需提供在外地居住房的房产证 第十一条探亲路费报销办法 (一)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按员工相应职级标准凭票据实报销往返车、船、机票,但符合交通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范围的,不再报销探亲费用。 (二)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应以其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为准,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
6、员工探亲期间发生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顺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 (四)探亲路途确需中转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住宿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的住宿费。 宋国俊(184229260)2011-10-2119:47:39 谢谢 蔺晓玲(464159456)2011-10-2119:48:13 不客气 蔺晓玲(464159456)2011-10-2119:54:07 第十三条探亲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均可以享受探亲
7、假: (一)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三)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四)员工休探亲假的,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 (五)员工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六)学徒工、见习生、实习生在学徒、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转正后享受,上半年转正的可当年享受,下半年转正的从下年度起享受。 (七
8、)探亲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