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义0501_j

经济法讲义0501_j

ID:42477641

大小:235.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9-15

经济法讲义0501_j_第1页
经济法讲义0501_j_第2页
经济法讲义0501_j_第3页
经济法讲义0501_j_第4页
经济法讲义0501_j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讲义0501_j》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8分,2013年的分值为2分。2007年、2011年和2012年A卷的案例分析题来自本章。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型2011年2012年2013年单选题1题1分2题2分2题2分多选题1题1.5分案例分析题1题7分1题10分合计2题8分4题13.5分2题2分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13年教材将“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缩编为公司法律制度的一节,2014年教材又将“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设一章,并将其内容基本恢复到2012年

2、教材的范围。第一单元普通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的分类(P115)1.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2.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所有”:“所有的合伙人”(不论其出资形式、不论其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找人”:(1)一般的企业债务,“所有的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某一个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由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64.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找人再确

3、定责任”:(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2)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所有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相关链接】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普通合伙企业(P117)(一)合伙企业的设立(P117)1.合伙人(1)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人

4、数的最高限额,《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2.合伙协议(1)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相关链接】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6(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

5、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出资(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解释】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3)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4)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

6、务。【解释】合伙人可以一次性缴付出资,也可以分期缴付出资。(5)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4.企业名称(1)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解释】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必须有“合伙”字样。(二)合伙企业的财产(P120)1.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1)独立性(2011年案例分析题)合伙企业的财产独立于合伙人,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

7、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2)完整性合伙企业的财产作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而存在,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权益的表现形式,仅是依照合伙协议所确定的财产收益份额或者比例。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62.财产份额的转让(1)对内转让:通知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8、。(2)对外转让①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②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份额的出质: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