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消防设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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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住楼消防设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摘要:近几年,临街建筑中商住楼设计受到普遍的欢迎,但国家消防技术设计规范对商住楼的消防设计没有明确规定,这给设计人员的设计和建筑工程审查带来了困难。笔者结合建筑工程审查中商住楼的几种消防设计形式,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关键词:商住楼消防设计探讨近几年,在对临街建筑的规划设计中,因商住楼的具有商和住的特点,这种设计受到开发商的普遍欢迎,成为了一种主要建筑形式。但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对商住楼的消防设计没有明确规定,这给设计人员的设计和建筑工程审查带来了困难。笔者结合建筑工程审查中

2、商住楼的几种消防设计形式,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浅谈一下个人粗浅认识。1、商住楼与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的区别《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2.0.8条定义,“商住楼: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但《高规》中对商业服务网点没有明确定义,致使设计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与商住楼混淆不清。那么,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与商住楼如何划分?笔者认为《高规》中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可以借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建筑面

3、积不超过300m2的百货站、副食店及粮店、邮政所、储蓄所、饮食店、理发店、小修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可以推论,当首层设置每个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商业服务网点时,可以列为普通住宅;当单个商业用房建筑面积超过300m2或设置商业用房的层数多于一层时,应列为商住楼。根据《高规》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或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群房:(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高规》第3.0.1条中规定,“居住建筑:高级住宅和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

4、的普通住宅分为一类,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分为二类;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为一类,除此以外为二类。”(其中每层建筑面积笔者认为应按照商住楼商业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为基准)可知,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属于居住建筑,商住楼属于公共建筑。2、商住楼的设计形式商住楼的形式,按照《高规》中第2.0.8条的条文解释,“商住楼一般是下面若干层为商业营业厅,其上面为塔式普通或高级住宅。”但是目前商住楼上面也有单元式、通廊式普通或高级住宅这种形式。如图(1)、(2)、(3)、(4)3、商住楼

5、设计中的问题因为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属于居住建筑,所以其消防设计按照《高规》中对住宅的要求进行设计。但是,对于商住楼消防设计究竟按照什么标准却很难分清。原因是:对于商住楼的底部商业厅按照公共建筑设计无可厚非,但是对于商住楼的上部住宅如何进行设计,分歧较大。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因商住楼属于公共建筑,所以应整体按照《高规》中对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二是认为商住楼顾名思义,低部商业,上部为住宅,所以上部住宅应按照《高规》中对住宅的要求进行设计。究竟这两种观点哪一种正确,笔者认为对于商住楼的消防设计不妨作如下比较:(1

6、)假设第一种观点正确,即商住楼上面住宅部分的消防设计按照公共建筑进行设计。比如,对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和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以及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按《高规》中表6.1.9(可以附表)和表6.2.9中对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设置条件:一类建筑和超过32m的二类建筑设置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设封闭楼梯间、可不设消防电梯;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10.00m2。但是,按照公共建筑进行设计存在如下问题:①所有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商住楼,住宅部分每

7、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即必须设计两部疏散楼梯。致使《高规》中第6.1.1条:“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和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同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规定的设计依据,在商住楼上面的住宅设计中无法适用。②对高层住宅的特殊规定不能适用,增加了设计难度。如《高规》中第6.1.2.3条:“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

8、前室。塔式住宅却有困难时可设一个前室,...”和第6.1.3条“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③上部为塔式住宅或高级住宅但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商住楼不设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即塔式住宅或高级住宅可以不设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也可以满足《高规》要求,违背《高规》第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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