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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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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年《经济法》讲义(中级职称)第三部分合同法一、章重点知识网络主要条款合同条款格式条款订立程序合同订立缔约过失责任(注意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合同生效有效合同效力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法律制度履行规则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抗辩权保全措施代位权合同履行撤销权保证抵押担保方式质押留置定金变更转让承担违约责任形式违约违约责任免除买卖合同主要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二、本章地位与作用本章是全书重要的高分值章,在2000年至2006年的考试中,每年综合题至少有一个来自本章,这一点奠定了它在全书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本章近年平均分值14分左右。全书任何其它章节的知识都可以与本章有机结合,
2、所以要求考生对本章的学习达到熟练掌握、融会贯通、灵活运用的程度。20三、近3年教材变化情况年度变化卷面考查情况2005年2006年(1)删除“表见代理”、“表见代表”的法律规定;2006年卷面考查一个判断题(2)调整关于“代位权”的法律规定;2007年应注意新增合同出现综合题(3)新增抵押物拍卖、变卖价款的清偿顺序;(4)新增定金的适用情形;(5)调整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6)新增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和委托合同。2007年没有重大调整四、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合计分值年份2004年2题2分1题2分1题1分1题10分5题15
3、分2005年1题1分1题2分1题8分3题11分2006年2题2分3题6分1题1分1题8分7题17分五、本章重要考点【考点一】合同的订立程序【注意问题】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见图4)(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2.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2)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3)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
4、得撤销;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要约的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3.承诺期限(1)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2)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为新要约。4.承诺内容20(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2)受要约人对要
5、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例题】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05年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
6、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解析】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邀请;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于新要约;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承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点评】本考点在2000年至2006年试题中,单选题、判断题、综合题各考查一次,两次考查多选题。图4函件回函美达厂Z机关
7、美达厂Z机关2月1日2月2日2月4日2月6日(要约邀请)(要约)(新要约)(承诺)生效承诺新要约甲乙撤回撤销4月1日4月3日4月10日4月15日(发出后)(到达前)(承诺前)(超期)【易出题型】:多选题、判断题【考点二】实际履行原则【注意问题】1.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答题过程中,考生必须明确说明“对方接受”这个关键词。因为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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