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2307192
大小:47.01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9-12
《工程款支付证明95626》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工程款支付证明单位工程名称三峡大学云霞小区17-19楼建设单位名称三峡大学施工单位名称宜昌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方证明单位名称湖北天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工程承包合同总造价增加工作量造价已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款剩余末支付工程款剩余工程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建设单位意见:法人代表:(公章)年月日施工单位意见:法人代表:(公章)2005年月日第三方证明单位意见:法人代表:(公章)2005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单位工程名称青林蓝天4#楼竣工日期2005年月日建设单位名称宜昌兴炎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中间四局本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本单位将按照《建设工程质
2、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属施工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属其他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范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4、装饰工程为2年。其它:注:1、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建设工程超过保修期以外,应有产权所有人进入正常的定期保养和维修。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施工企业(公章)年月
3、日项目经理保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工程质量保修书单位工程名称青林蓝天1#楼竣工日期2005年月日建设单位名称宜昌兴炎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中间四局本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本单位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属施工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属其他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范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
4、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4、装饰工程为2年。其它:注:1、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建设工程超过保修期以外,应有产权所有人进入正常的定期保养和维修。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施工企业(公章)年月日项目经理保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宜昌市宝佳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包人(全称):宜昌建筑总公司为保证碧波翠苑1#、2#楼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
5、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招标文件和答疑会议纪要规定范围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内排水工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如下:1、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五十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外墙面防渗漏为五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二年;3、室外排水工程为二年。4、其他约定:
6、装修工程保修为二年;具体执行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坏赔偿责任。四、工程质量保修金一
7、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同期银行利率。五、保修金的返还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其中土建装修工程保修期满支付2%,余1%在屋面保修期满后付清。六、其他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2005年月日20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