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立卷规范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立卷规范

ID:42297589

大小:246.31 KB

页数:31页

时间:2019-09-12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立卷规范_第1页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立卷规范_第2页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立卷规范_第3页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立卷规范_第4页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立卷规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立卷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立卷规范一、立卷基本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案卷,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根据一定的顺序和要求组装成的案卷,是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办案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体现。法律文书既包括对外使用的法律文书,也包括内部审批使用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既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材料,也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材料。刑事案卷分为诉讼卷(又称正卷)和侦查工作卷(又称副卷)两大部分,其中,诉讼卷组装后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以供诉讼使用。所以,《起诉意见书》不装入卷内,制作完毕后,附诉讼卷移送人民检察院。与技术侦查有关的法律文书和获取的证据材料,应

2、当存入侦查工作卷,必要时立为秘密侦查工作卷(又称绝密卷),不随案移送;需要作为证据公开使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后,转化为新的证据材料,存入诉讼卷。存入刑事案卷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书材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文书材料;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文书材料。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能确定其真伪的文书材料,应当存入副卷备查,不得毁弃。严禁隐匿、篡改、销毁应当入卷的文书材料。一般情况下,诉讼卷的分卷排列顺序为诉讼文书卷在前,一卷装订不下,另立新卷;证据材料卷在后,一卷装订不下,亦另立新卷。全案案卷顺序依次排列编号。刑事案件被撤销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全案案卷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归档保管。侦查工作卷中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卷,其诉讼卷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须退回公安机关的,由案件办理单位连同侦查工作卷一并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其他刑事案件结案后,诉讼卷由其他部门保管的,可以单独移交侦查工作卷归档。长期侦查未能终结的案件,案件材料由侦查部门妥善保管。二、诉讼文书卷内文书的排列顺序:1.卷内文书目录2.移送案件通知书3.指定管辖决定书4.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复议决定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检)、不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立案书(检)5.立案决定书6.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的书面材料或相关记录、回避/

4、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副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申请材料、复议决定书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副本)、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9.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检)、要求复议意见书、复议决定书(检)、提请复核意见书、复核决定书(检)10。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2.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批准或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

5、、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13.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看守所)14.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副本)、释放通知书15.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取保候审保证书或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没收保证金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副本)、悔过书(当事人)、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副本)、对保证人罚款复核决定书(副本)、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副本)、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回执)、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副本)、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副本)、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1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书面材料、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副本)

6、17.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18.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的许可证明材料或报告、通报材料19.省级回执地市级公安机关统一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护照的批复文件20.解剖尸体通知书(副本)21.鉴定聘请书(副本)、各类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和DNA检验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文件检验鉴定、痕迹检验鉴定、理化检验鉴定、伤情鉴定、估价鉴定、会计鉴定、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专业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机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进行鉴定所形成的鉴定结论和文书)、鉴定结论通知书22.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按主犯、从犯顺序分别排。强

7、制措施文书应当按时间先后排。三、证据材料卷的排列顺序以书面形式表现的证据,以及说明证据形成过程及其证明内容的材料,如实物证据的照片、获取视听资料证据的情况说明等,应当归入证据材料卷。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放入资料袋中随案移送。实物证据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并附有关制作过程及原件、原物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装订入卷。1.卷内文书目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