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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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张茜(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山西太原030024)摘要:信息披露,又称信息公开,指的是通过一定的载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和传递上市公司有关信息的制度。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不仅披露程度低,而且还存在较多的虚假披露。本文通过对国外发达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行多方面的比较分析,以期为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与完善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关键词: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又称公开制度或公示制度,是指证券发行公司在证券市场发行与流通的各个环节,依法将与其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信息通过一定的载体予以公开发布,以供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的法律制度。在证券市

2、场中,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证券市场的高效与透明,进而达到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目的。一、初次信息披露的比较表1证券市场初次信息披露制度国际比较信息披露方式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法兰克福证交所巴黎证券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要求要求要求要求要求要求要求公司上市公告书要求要求要求备注初步招股说明市场通知上市前业绩发布会资料来源:根据发达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整理而得概况而言,国际发达证券市场的初次信息披露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招股说明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招股说明书是供投

3、资者了解发行公司的基本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二)创业版市场对招股说明书的要求严于主板市场。招股说明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发行概况;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和技术;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治理结构;财务会计信息;业务发展目标;募股资金运用;发行定价及股利分配政策;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附录和备查文件;其他重要事项。出于降低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考虑,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要求严于主板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容也多于主板市场。(三)各发达证券

4、市场在初次信息披露的内容上存在一定差异。如:巴黎证券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前发布上市公告书,而其他市场对此则不作要求;另外,纽约证券交易所还要求发行人在上市前要发布初步招股说明书,伦敦证券交易所要求发行人在发行前要发布市场通知,我国台湾证券交易所则要求发行人上市前要召开上市前业绩发布会。二、持续信息披露的比较持续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不同的证券市场,对以上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是不完全相同的。其中,证券市场持续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是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两者信息披露的内容最为全面、规范。而相对于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而言,季度报告和月度报告的

5、信息披露内容则相对较少。表2证券市场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注:表2中“--”的栏目表示具有该项报告要求,但时间不详市场报告类型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月度报告纽约证交所财政年度后90天内季度结束后90天内伦敦证交所财政年度后180天内半个财政年度后120天内东京证交所财政年度后90天内半个财政年度后90天内法兰克福证交所财政年度后90天内--季度结束后60天内巴黎证交所财政年度后180天内半个财政年度后120天内台湾证交所财政年度后120天内半个财政年度后60天内季度结束后30天内每月前10日香港证交所主板市场财政年度后150天内半个财政年度后90天内创业市场财政年度后90

6、天内季度结束后45天内资料来源:根据发达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整理而得此外,持续信息披露还有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临时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上市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在发生重大事项时需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是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报告书制度的缺陷是信息公开滞后,不能及时满足公司信息公开的最新性与迅速性需要。尤其在公司发生对证券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特别事项时,定期报告书难以适应证券市场的变动,不利于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判断。为此,发达证券市场为了弥补定期报告制度的缺陷,还实行了临时报告书制度,以利于临时发生重大事件的信息快速传递。

7、证券市场是否通过临时报告进行持续信息披露的判断标准是:重要性和及时性。重要性是衡量上市公司在发生什么样的事项时必须进行信息披露,及时性则是判断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在什么时点进行信息披露。三、预测性信息披露的比较预测性信息,也被称为“软信息”,美国证券法将预测性信息分为前景性信息和预测性信息两部分。在传统证券法上,信息披露监管的对象限于历史信息,证券监管部门并不要求发行人披露预测性信息。目前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上,仅美国对预测性信息披露采取了鼓励自愿披露的措施,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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