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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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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个部委7份文件,今年4月份已经开始的互联网金融整治将加速推进。10月13日,在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之后,“一行三会”也下发了所分管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项整治的细则方案。其中涉及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跨界资管和互联网保险,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治实现全覆盖。互联网金融行业在2013年兴起并快速发展,“互联网+”也在迅速渗透各大传统金融行业领域。互联网能够提高金融效率,提升金融普惠,不过也在降低做金融的门槛。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近两年,行业风险事件频出,也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负能量”。《方案》的实施,在诸多行业人士看来,能
2、够消除行业乱象,防止互联网金融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同时,促使行业“阳光化”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将毫无意外地迎来行业洗牌的提速,合规与否成为生死劫。”拍拍贷CEO张俊表示,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政府密集出台监管规定和发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表明政府决心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国家大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来,不让互联网金融游离于整体金融体系监管之外,防止系统性风险从非常规领域爆发。“一行三会”对分管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表也较为一致,基本于今年7月完成了排查,将于今年11月底完成整治,2017年1月完成验收。P2P:全面摸底分类处置银监会在10月13日发布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3、案》(下称“P2P整治方案”)中明确了对网贷机构的整治原则、目标、内容等。从《方案》的内容来看,对P2P的要求与此前银监会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提及的十三条红线要求并没有变化。而对P2P网贷行业的整治则是实现全覆盖。P2P整治方案提出了对P2P网贷市场主体线上业务与线下实体的全面摸底。即,将从事线下金融业务活动的网贷机构及涉及网贷业务的综合性互联网金融平台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做到风险防范和治理全覆盖。这意味着,寄希望于将其他业务剥离P2P网贷的线下平台也将纳入到摸底整治的范围内。根据银监会的整治进程,目前已经完成了行业的摸底排查,将于11月底前完成
4、分类处置。其中排查的内容有,一是网贷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或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等。二是网贷机构各类产品及业务运营情况,包括产品期限、综合收益率、逾期率等。三是网贷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例如是否存在资金池、自融等问题。此外,银监会表示,对近年业务扩张过快、在媒体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涉及房地产配资或校园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也进行重点排查。银监会提出的分类处置,也是此次P2P整治方案中的一大亮点。即根据排查结果将网贷机构划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和取缔类三大类。对合规类机构,银监会鼓励其合规发展。对于不规范运行、风险控制不足、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大多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
5、触及业务“红线”等问题的机构,银监会也要求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则会淘汰整合。对于取缔类的机构,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应对其严厉打击,坚决实施市场退出。如何对排查过后的P2P进行分类?对此P2P整治方案给出了五大标准,一是满足信息中介的定性;二是业务符合直接借贷的标准,即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机构实现的直接借贷;三是不得触及业务“红线”;四是落实出借人及借款人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五是信息披露完整、客观、及时,并且具备合规的网络安全设施。谈及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的意义,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网贷行业的风险隐患和危害一方面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加剧,另外一方面不断爆发
6、的风险事件将带来系列连锁反应,诱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在此背景下开展网贷行业专项整治,对于防止行业风险蔓延、偏离正确轨道,促使行业正本清源、清理行业害群之马、提升行业整体形象、确立长效发展机制具有重要积极意义。银监会对P2P整治的最后期限是2017年1月完成总结督导,全国互联网金融的整治最后期限是2017年3月。“目前行业内各平台的各项合规进度仍显缓慢,其中除了平台方面的原因以外,也有相关合规指引尚不完善等因素,所以接下来的5个多月时间并不充裕,合规调整已经进入提速冲刺的关键期。”神仙有财CEO惠轶表示。股权众筹:8项黑名单7条红线股权众筹领域,证监会牵头发布了《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
7、作实施方案》(下称“众筹整治方案”)八大领域的问题被列为整治重点,其中就包括“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及平台上的融资者进行互联网股权融资时,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等活动。2016年4月14日,证监会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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