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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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课人:赵兴才SubTitlehere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福建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二0一0年五月十一日福建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地下轨道交通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工程(以下统称防空地下室)的竣工验收备

2、案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设区市、县(市)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空地下室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对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与地面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参加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第五条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应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一个项目的防空地下室为一个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各自出具防空地

3、下室防护专项工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形成《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质量评定书》(附件三)。防护专项工程总体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确定,当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协调处理。第六条战时作为医疗救护、专业队队员掩蔽、一等人员掩蔽功能的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人防工程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人防工程防护功能的检测,检测内容主要有:影响防护功能的原材料、构件、设备等的使用性能;人防专有设备、构件的安装质量;人防工程的防护密闭性能、通风性能;人防专有设备试运

4、行和战时通风、给排水、电气系统运转试验等,人防工程检测机构应出具防空地下室防护功能专项检测报告。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于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方案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第八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防空地下室以下内容进行监督:(一)防护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执行标准、验收资料、质量等级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二)防护专项工程质量有无重大缺陷,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失;(三)防护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各方验收人员签名手续等是否齐全;(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

5、资质条件;(五)有关机构提出的整改问题是否按有关规定整改完毕;(六)人防工程标识和管理维护制度标牌是否按要求固定就位,平战转换预制构件是否做好标识,就近存放构件房间。(七)其它需要质量监督的内容。第九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交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未设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程业务部门具体承办。第十条防空地下室竣工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根据规划部门批准和竣工验收认可的相关文件,复核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对面积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应

6、补建防空地下室或补缴易地建设费。第十一条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后,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加盖防空地下室备案专用章,并出具《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文件》(附件四)。(一)完成防空地下室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二)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三)建设单位填报《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一)和《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表》(附件二),并出具《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表》所要求的有关备案文件;(四)建设单位编制《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实施预案》;(五)建设单位报

7、送防空地下室竣工图一套(或扫描的电子版);(六)提供其它有关材料。第十二条《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各存档一份。《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文件》一式四份,一份报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竣工备案手续,其余三份分别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建设单位存档。第十三条相关单位以虚假证明、隐瞒事实等手段办理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相关单位予以处罚。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防空地下室,不得投入使用。第十四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建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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