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解除劳动合同未告知,索要经济补偿难支持

2019解除劳动合同未告知,索要经济补偿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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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劳动合同未告知,索要经济补偿难支持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未履行告知程序,则索要经济补偿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日前,通州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对此作出否定的回答,依法驳回了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被诉仲裁庭  刘某某于20XX年至某有限公司工作,1950年4月出生的他,今年正好花甲之年。20XX年2月9日,某有限公司与刘某某续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2、合同期限自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2月8日。合同约定:某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具体方案由某有限公司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某有限公司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对刘某某实行计件工资制。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2月24日,某有限公司办理了企业实行特殊工作时间制度申报手续,经通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对刘某某所在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时计算的周期为一年。  按国家规定,男性职工60周岁退休。刘某某今年4月已到退休年龄。刘某某经了解得知

3、,某有限公司并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20XX年1月,刘某某向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与某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2万多元,节假日加班工资5000多元,另外,某有限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存在违法情形,要求被某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多元。  解除合同未告知,仲裁请求遭驳回  某有限公司接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感觉很突然。某有限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第一,双方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刘某某突然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刘某某要求经济补偿的主张不能成立。第二

4、,被申请人单位因生产的特殊性,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人每年的实际工作时间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其要求支付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根据。第三,根据公司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被申请人虽然没有为刘某某缴纳社会保险,但已在工资额中给予了补偿。故请求驳回刘某某的仲裁请求。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于20XX年2月9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的劳动报酬实行计件工资,按月发放,对此,申请人领取工资时未提起过异议。其次,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申请人的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且

5、被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了申报手续。庭审中,申请人认可其20XX年出勤个班次,每班次工作时间为6小时的事实,故申请人20XX年实际工作时间为1869小时,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全年工作20XX小时数。因此,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无事实依据。关于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因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其仲裁前已履行对被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的告知义务,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难以支持。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遂于20XX年2月26日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

6、人解除劳动合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不服仲裁提诉讼,终审调解得二千  刘某某不服仲裁裁决,于20XX年4月9日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某有限公司在仲裁庭审中弄虚作假,致使仲裁委作出错误裁决,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某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被告某有限公司认为仲裁委裁决正确,请求法院判令驳回原告的诉请。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反映,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因原、被告间的合同至20XX年2月8日止,且通州区劳

7、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原、被告对此无异议,故原、被告现已解除劳动合同;原告的岗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被告亦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核,原告的实际工作时间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全年工作小时数,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加班工资无事实依据。因被告未为原告缴纳养老保险,原告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但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审委(20XX)47号)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8、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劳动者未履行告知程序,事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因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仲裁前已履行对被告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的告知义务,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本院难以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刘某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刘某某不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调解,刘某某与某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于20XX年1月14日起解除劳动关系,某有限公司给付刘某某20XX元,双方之间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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