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准据法之研究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准据法之研究

ID:42102160

大小:55.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08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准据法之研究_第1页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准据法之研究_第2页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准据法之研究_第3页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准据法之研究_第4页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准据法之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准据法之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准据法之研究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援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法域的实体法。虽然准据法本身并不属于冲突规范范畴,但由于冲突规范的直接作用只是选择法律,只有和其所指定的准据法结合在一起才能调整这种关系。因此,准据法的确定在冲突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历届律考中,准据法都是国际私法中的热点问题。以上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不同涉外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在准据法的确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复杂情况。如:区际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个国家内部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2、的法律为区际私法,又称区际冲突法或准国际私法。当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某一外国的法律,但该国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时,究竟应适用该外国的哪一个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呢?我国法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即以“区际私法原则”为主,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辅。法条原文:《屮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屮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

3、除外。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屮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屮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屮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第一百四十四条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笫一百四十五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

4、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第一百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第一百四十八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笫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

5、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第一百五十条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79.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18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181.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182有双

6、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木国法。183.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184.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185.当事人有二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186.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

7、附屈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于不动产所在地法律。187.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吋,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188.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189.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的最密切的联系

8、。190.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191.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办事员,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