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2025835
大小:23.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06
《1、西湖福地创业园孵化企业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杭州福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文件杭福字[2012]01号西湖福地创业园孵化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西湖福地创业园由资深互联网业内人士和投资者联手创建。园区主要围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服务等热门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产业资源聚合的平台;打造首个电了商务服务商聚集园区,提供一站式企业电子商务化服务。园区是为从事开发、研究、运营、服务相关产业的公司提供办公空间、技术平台、产品创造条件以及各类服务的综合服务机构。园区为创业者提供门槛极低的全套创业服务,同时引进各类投资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为加速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以及相关配套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加快孵化有创
2、意有潜力的企业,加强我市相关产业的建设,促进我市、我区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和西湖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孵化器的主要任务是在提供完善基础服务的前提下,为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创造良好的信息坏境、技术坏境、资本环境、人才环境和市场环境,为我市培育一批具备较高发展速度,知识、技术密集的,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良好的企业形象的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条:申请进入西湖福地创业园孵化的单位或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3、的管理细则,自觉接受西湖福地创业园的指导和管理。第四条:西湖福地创业园孵化和培育的企业应是从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产业。第五条:进入孵化器对象一、从事第五条规定范围业务,申请认定的孵化企业设立时间一般为3年内新办的企业。二、下列单位或个人可进入西湖福地创业园创办企业1、国内(含在杭)大专院校、科技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经济组织;2、海外留学/、华桥等个人投资者;3、相关行业技术研发人员。第六条:企业进入孵化器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二、企业实行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
4、盈亏、口我约束、口我发展的“六自”原则,独立核算,依法承担经济责任;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是专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全体职工的30%以上;四、孵化企业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场所应在西湖区内,并在西湖区工商分局注册登记,在杭州市国、地税局进行登记,且企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必须为西湖区;五、企业的产权明晰。第七条:企业进入孵化器的程序企业或个人向西湖福地创业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园区受理、审核后,符合入孵条件的签定入孵协议。第八条:企业培育期满后,应达到“西湖福地创业园企业毕业标准”,并向西湖福地创业园书面提出“毕业”申请。第九条:企业在孵化器的
5、培育时间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分别按如下情况处理:一、企业在第三年最后一季度应向西湖福地创业园提出书面要求“毕业”的申请,并递交所需书面材料,经考核、核准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推荐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二、企业在期满提出申请后,未被批准毕业,经申请批准延长培育期的,其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第十条:西湖福地创业园为企业提供如下服务:一、提供有关政策导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信息;二、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财政分片认定)、银行开户及验资;三、汇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项目的立项、报批和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四、提供有关财务、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五、提供办公、交通
6、运输、生活和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第十一条:西湖福地创业园对企业中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提供推荐贷款、贷款担保、参股经营、风险投资、短期合作等服务。第十二条:西湖福地创业园对企业进行指导管理,协助工商、税务、审计、西湖区有关部门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企业应按西湖福地创业园要求完成各项财务、统计报表工作。第十三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西湖福地创业园有权取消其培育资格。一、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二、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与第四条规定产品经营无关的商业活动;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四、违反本管理办法且情况严重。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西湖福地创业园负责解释及修改。第十
7、五条:本办法自二0—二年三月一日开始施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