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点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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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点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基本规定3第三章审计频次和内容4第一节审计频次4第二节审计内容5第四章审计程序5第一节审计方案5第二节审计实施6第三节审计汇总7第四节结果下达8第五节后续审计9第六节资料归档10第五章附则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称“本行”)网点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及时揭露和纠正违规操作,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国邮政集团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和本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点,是指本行和邮政企业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取得金融许可证的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点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按照审计范围、频次、内容和审计程序,对网点进行的审计活动。本行各级机构应当加强与邮政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健全邮银审计监督反馈渠道,促进邮政金融代理网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对网点实施的审计工作。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各级机构应当配备能够满足本办法规定的审计频次、审计范围、审计内容要求的网点审计人员。审计人员的配备数量应当按照所辖地区每10个网点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不足10个网点的配备I人,超过10个网点及其零数的增配1人。一级支行(含二级分行派驻一级支行)配备的网点审计人员不

3、应低于2人。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持有效检查证件双人同时进场进行网点审计,并接受被审计网点的查验。有效检查证件由一级分行对审计人员进行审核后颁发。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程序进行网点审计。第九条网点审计程序包括制定审计方案、实施审计监督、收集审计证据、汇总审计情况、上报审计结果、后续审计跟踪、审计资料归档等阶段。第十条审计人员开展网点审计工作,应当使用本行审计管理系统录入审计项目信息,管理审计监督结果,控制审计质量。第十一条审计部门有权依照规定对网点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规人员提出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建议。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网点存在严重违规、重大风险隐患或案件线索时,应当及时报告。

4、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当对其实施的网点审计质量承担责任。第十四条接受审计监督的网点和人员应当如实提供审计证据,报告审计发现整改落实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审计频次和内容第一节审计频次第十五条实行集中式审计的二级分行:每季度对所辖网点审计一次。第十六条未实行集中式审计的二级分行:一级支行管辖网点由一级支行每季度审计一次。第二节审计内容第十七条网点审计内容包括个人业务、公司业务和综合管理等。第十八条网点审计内容分为必查项目和选查项目。必查项目和选查项目分别均包括:现金凭证章戳管理、业务操作合规性、重要物品管理与交接、岗位间互控、权限管理,网点管理人员履职,ATM管理、柜员制执行情况、反洗钱制度执

5、行情况等业务单元。具体审计内容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点审计内容指引表》(见附件8)。各二级分行可以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增加必查项目和选查项目。遇有业务种类、流程、制度发生变化时,由省分行进行适当调整,实行动态管理。第十九条审计人员每季度对网点的审计内容应当包括全部必查项目和部分选查项目。在年度审计周期内,对每个网点的检查内容应当覆盖全部选查项目。第四章审计程序第一节审计方案第二十条审计部门应当将网点审计工作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按照风险导向原则,明确审计监督的重点单位、环节、岗位和审计手段,按季制定网点审计实施方案,报二级分行总审计师或分管审计工作的行领导(未实行审计集中的一级支行报

6、二级分行审计部)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一条网点审计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实施审计的时间及人员分工;(二)审计对象及业务环节、周期、抽查样本数量;(三)审计的必查项、选查项和上期审计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四)非现场数据的分析与利用;(五)其他事项。第二节审计实施第二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网点审计实施方案的规定开展网点审计。实施中,应当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一)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情况如实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点审计工作底稿》(以下称“审计工作底稿”,见附件1)。实行集中式审计的二级分行,审计资料由审计派出单位留存;未实行集中式审计的二级分行,审计资料由二级分行审计部门留存。(

7、二)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发现情况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点审计事实确认单》(以下称“事实确认单”,见附件2)—式两份,由网点负责人及相关被审计岗位人员签字确认。实行集中式审计的分行,事实确认单一份由审计派出单位留存,一份由被审计单位留存;未实行集中式审计的分行,一份由二级分行审计部门留存,一份由被审计单位留存。第二十三条审计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延伸审计:(一)需要与内外部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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