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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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程序、标准和方法,规范价格鉴定行为,客观、公正地确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物损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的通知》(渝价(2013)86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2、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复核裁定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指的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简称“车物定损”),是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公安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当事人和各类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用相应的方法,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物直接损失价格进行鉴定、复核裁定的过程。第二章车物定损原则第四条车物定损应遵循客观公正、合法合理、相关性、保证安全、修复为主更换为辅、质量对等、事故发生地修复价格等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指车物定损必须

3、始终保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不受当事人、委托方和外界的干扰或影响,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反映鉴定标的的客观情况,不得将主观推测情况及价格强加于鉴定标的。(二)合法合理原则。指车物定损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运用科学的方法、程序、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开展定损活动,保证鉴定结论准确合理。(三)相关性原则。指当车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由于受损部位的影响和制约,会对与之相关的其他部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在定损过程中要考虑此项因素对鉴定结论的影响。保证安全原则。指修复后的车物能保证正常、安全使(五)修复为主更换为辅原则。指

4、在不影响安全、技术性能和外观基本恢复的前提下,受损车物应以修复为首选,对于符合更换条件的必须更换。(六)等价有偿、质量对等原则。指受损车物更换材料应与原车物使用材料价值同等、质量对等,保证车物使用寿命、主要性能和外观形状达到或接近事故前状况。(七)事故发生地修复价格原则。指事故车物原则上应以事故发生地中等修复费用为鉴定价格。第三章车物定损程序第五条委托。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损车物进行价格鉴定时,委托人应填写《XXX市(区县)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一式两份,并提供事故车辆的相关证明资料,物品

5、损失清单(货运合同、发票等),损坏建筑物或其他财物的质量技术鉴定报告等资料。《委托书》应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鉴定标的购置(建)时间、使用状况、鉴定基准日、鉴定目的、委托时间等内容(见附件二b第六条受理。接到《委托书》时,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各级价格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如对《委托书》有不明确事项时,应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委托鉴定的事故车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已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的;2.司法、行政机关已经结案的;3.已修复或无法确定损失项目的;4.应当提供而未提供相关有效质量技术鉴定报告的

6、;1.依法应不受理的其它情形。第七条勘验。勘验是指对委托鉴定的事故车物进行实物勘查检验,确定具体损失项目。1.通知:车物定损人员对事故车物进行现场勘查检验时,应当通知事故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到场。被通知方不按时到场的,定损人员应记录在案,不影响定损工作的进行。2.作业:由两名以上车物定损人员现场勘验。3.询问:了解车辆发生事故过程、车物自然状况及其他情况。4.拍照:对车物受损状况(隐损拆检)进行拍照存档。5.检查:逐项检查车物受损部位和程度。6.拆检:现场勘验仅对受损车辆表面覆盖件及受损财物外部形状进行确认,原则上不设待查项目。对不

7、能直接观察到其损坏部位和损坏程度的隐损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予以拆检或技术鉴定。当事人不同意拆检或技术鉴定的,不作拆检,但定损人员应将可能出现的后果向当事人作必要提醒,并在现场勘验记录上注明。7.登记:对事故车物受损项目逐项登记,分别填写《XXX市(区县)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现场勘验记录表》(见附件三x《xxx市(区县)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隐损现场勘验记录表》(见附件四x《xxx市(区县)道路交通事故物品/设施损失价格鉴定现场勘验记录表》(见附件五)b非本次事故所引起的受损项目不得进行登记。1.签名:定损人员及双

8、方当事人须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当事人拒不签字的,应当予以书面说明。受损车物及第三方财物因故存在于多个行政区域的,受理委托的价格鉴定机构可以委托相关价格鉴定机构代为查勘,相关价格鉴定机构不得拒绝。第八条定损。定损是指价格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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