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868388
大小:214.17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9-04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争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试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关于房产的规定是否侵害了女性的权益新婚姻法引发口水仗房产划分成争议关键支持者打击骗婚,鼓励独立改变女人择偶观,嫁富二代不如找潜力股一同奋斗。反对者“偏向”男士,保护强者没有很好地保护和提升女方的社会地位,不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婚前按揭贷款房屋产权归属及补偿的规定支持者多认为,该条款符合合同法的相对性原则,也体现出了《婚姻法》中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制度。反对者认为,这个司法解释往往支持强者,歧视弱者之嫌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权属问题这可减少功利婚姻的发生率。这无疑为婚后男人的出轨扫平了最后一道障碍从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谈我国婚姻立法的完善《婚姻法解释(三)》是“
2、对事不对人”《婚姻法解释(三)》有关财产分割的适用规则中并没有附加任何性别《婚姻法解释(三)》更强调对夫妻双方合法的婚前个人财产的保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关于房产的规定是否侵害了女性的权益1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应认定为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双方父母
3、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有约定的以其约定。这样就解决了父母以其积蓄为子女结婚买房,子女离婚时却要以夫妻财产分割的悖论出现,从而保护实际出资的父母权益。现代社会,女性的权利和地位不断提高,女性早已摆脱了男人附属品的地位,具有了独立的人格,在经济、教育等方面,有些女性也已经大大超过了男性。所以,这条规定在社会来说,是照顾了双方的利益。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现如今,大多数妇女都能参加社会生产,创造了大量社会价值的同时,也为自己积累了一定数额的资本,特别是再婚家庭,女方多有一定数额的存款或房产,所以,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也是保护了女方的利益。综上所诉,《婚姻
4、法》的修改并没有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而是更客观更公正的维护了男女双方的利益。THEEND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