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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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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学院辅导员职责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05〕24号)和湖北省高工委《关于加强湖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高工委〔2007)11号)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第三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管理辅导员的职能部
2、门,各学院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第二章配备与选聘第四条学校辅导员总体上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艺术类专业按照不低于1:180的比例配备辅导员。辅导员带班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比例,个别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带班人数。辅导员带班超过200人(艺术类专业超过180人),学校按超比例生均5元给予补贴。第五条各学院分团委书记带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分团委副书记带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70人。分团委书记带班超过100人,分团委副书记超过170人,学
3、校按超比例生均5元给予补贴。第六条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一)政治强要爱国、业务精要敬业、纪律严要诚信、作风正要友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三)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四)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第七条辅导员的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学院等相关单位按辅导员任职条件,以笔试、面
4、试、考核等相关程序负责选聘工作。第三章职责与工作细则第八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1•坚持立德树人,教育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执行“纽扣行动”及大学生行为规范“十要十不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思想状态,针对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教育引导,化解矛盾冲突,确保安全稳定。3•按照各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协同配合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二
5、)学生学习教育引导4•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优良学风。5•充分利用第二课堂,指导和组织学生参与校园文化艺术、科技发明、社会实践、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活动。(三)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服务6•抓好以班级为基础的班委会和团支部建设,发挥班委、团支部和学生党员在学生各项教育中的引领作用。7•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8•运用《学生手册》和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学生行为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9.掌握特殊学生群体(
6、经济困难、学业困难、身心疾患等)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各类资助工作。10.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9.发挥寝室服务育人功能,开展学生文明寝室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引导学生以寝室为家开展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活动。(四)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工作10.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及时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提升学习、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能力。1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为学生提供高质量
7、的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与校友联系工作。(五)素质能力提升14•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遵循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与机制,提高工作水平。15.熟悉并运用网络技术和平台等工作技能为开展各项学生工作服务。第九条辅导员日常工作细则:(一)辅导员例会。按时参加学院每周召开的辅导员例会。汇报上周工作,受领新的任务。(二)学生信息掌握与反馈。应了解和掌握所带学生的姓名、班级、籍贯、民族、家庭情况、宿舍、学习情况、爱好、生活情况,对常规工作每周例会汇报
8、,对重大工作或紧急情况,随时向学院领导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主要事项、工作目标、进程状态、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三)工作讲评。对学生干部的工作和班级情况必须熟悉掌握,每月至少讲评一次,对专项工作或重大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予以讲评。工作讲评时要讲清工作或活动的意义,取得的成绩与进步,主要经验,改进措施等,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四)请销假。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坚守工作岗位。每周日至周四晚应住校,因特殊情况需离岗的,提前向学院领导请假,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返校后及时到学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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