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8年6月网络继续教育大作业答案-0048经济法概论

西南大学2018年6月网络继续教育大作业答案-0048经济法概论

ID:41818313

大小:32.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02

西南大学2018年6月网络继续教育大作业答案-0048经济法概论_第1页
西南大学2018年6月网络继续教育大作业答案-0048经济法概论_第2页
西南大学2018年6月网络继续教育大作业答案-0048经济法概论_第3页
资源描述:

《西南大学2018年6月网络继续教育大作业答案-0048经济法概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网教专业:会计学2018年6月课程名称【编号】:经济法概论【0048】A卷大作业满分:100分三、马某2013年1月1日入职A公司从事挂车运输岗位,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6000元,后马某因为与公司经理性格不合,2018年1月1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马某2018年3月1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00000元。请根据《劳动合同法》回答问题(注:每月6000元的工资已经支付):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2、?2、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3、仲裁委员会是否支持马某的要求?若果马某2014年3月1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可以?其金额是多少?四、2018年6月,我国A厂与国外B公司协商引进轮胎生产技术,双方订立合资经营合同,设立中外合资股份公司C。合同约定:C的总投资额为4000,注册资本1800,A厂出资为1360,B公司出资为440。A方出资方式为:场地所有权160,设备600,厂房为200,现金为400;B方出资方式为:工业产权400,现金40。C成立2年后,双方可抽回出

3、资的1/3;今后拟C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筹集扩大生产资金和用于弥补亏损。(货币单位:万美元)请根据有关法律冋答问题:该合营合同有哪些不妥之处?为什么?五、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50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0万元,又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已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0万元,冯某预付定金5万元,违约金按合

4、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述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5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答题要求:1•共5个试题,其中任选2个试题做,每题50分,共100分。2•在答题卷上只写答案,不抄试题,但要把试题番号写清楚。3.做3题

5、或者3题以上或者抄试题的记为零分。一、王某醉酒驾车导致阳某财产损失并受重伤,后来因王某逃逸未及时抢救而导致阳某死亡。请分析王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管理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可以处以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6、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者需要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医疗费以及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所以王某首先应当承担赔偿阳某财产损失、医疗费以及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其次由公安机关交吊销王某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责任。最后因王某逃逸未及时抢救而导致阳某死亡,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王某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举例说明该法的3个新亮点。(要求:既要冋答说要点又要举例)。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有效

7、。因双方立有抵押字据,根据担保法规定以音响设备作抵押无须登记。答案依据及解析: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列财物应办理抵押物登记: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

8、其它动产。(2)冯某与朱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有效。因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口质物已经转移占有。答案依据及解析:担保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3)冯某预付定金5万元是否合法,违约金与定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