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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科目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8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
2、、地理、政治)考试。 笔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于2014年9月17日~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公务员考试考务机构联系解决。 2、笔试科目和范围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
3、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考试整体水平,划定各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3、笔试时间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具体时间为: 9
4、月20日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下午14:00~16:30《申论》 9月21日上午09:00~11:30《文化综合》 《民法学》 笔试成绩取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教育考试笔试科目试卷满分)×50 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可于2014年11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体检(体能测评) 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为11月中旬。报考各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的体检分别由各市公务员主管
5、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可在报考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各市司法行政部门或省监
6、狱管理局负责。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且笔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导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③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④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
7、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县级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⑤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面试人选按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
8、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按公务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考察(政审)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各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拟录取人员名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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