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745102
大小:131.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8-31
《罗红 军2011年政法干警民法简答、论述总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罗红军2011年政法干警民法简答论述总结第一部分总论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自然人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理解:简答—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
2、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但是它是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答—概念和特征)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
3、民事义务的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由国家法律加以确认,与公民自己的意志无关,公民不能通过约定加以更改2)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直接相联系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3、宣告失踪的概念、条件、效力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条件和程序:1)自然人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2)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自然人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
4、如果自然人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应当从战争结束之日的次日起算。3)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等其他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4)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宣告。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判决。效力:宣告失踪的后果是为被宣告失踪
5、者设立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4、宣告死亡的概念与条件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条件和程序:1)自然人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2)自然人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该法定
6、期间有三种情况: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三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3)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有资格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与被申请宣告死亡的人有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4)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宣告。效力: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应发生与自然人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
7、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其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变更或消灭;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按继承程序处理法人1、法人的概念与特征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地讲,法人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
8、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简答)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前提,没有这种民事权利能力,它就不能参加民事活动。(观察:是不是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差不多)主要特征:(主要是与自然人比较而言)1)民事权利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