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

2011年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

ID:41679517

大小:6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8-29

2011年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_第1页
2011年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_第2页
2011年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_第3页
2011年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_第4页
2011年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1年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2.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3.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4.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5.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6.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不限于刑事法律7.A.观点

2、①观点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8.D.法益——事项——真实——现实9.B.对甲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0.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11.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2.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13.C.受益人唆使60周岁的被保险人自伤、骗取保险金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14.B.医生明

3、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15.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16.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17.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18.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19.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20.A.徇私枉法罪21.D.公平正义22.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23.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24.D.李某25.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26.B.意见证据规则27.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

4、一律不得采信28.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9.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30.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31.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32.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33.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34.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35.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36.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37.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

5、能超过二次38.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39.B.国务院40.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41.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42.B.撤销43.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44.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45.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46.C.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47.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48.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

6、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49.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50.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二、多项选择题。51.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52.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53.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

7、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54.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55.A.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