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关于《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ID:41644832

大小:80.63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08-29

关于《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政策解读_第1页
关于《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政策解读_第2页
关于《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政策解读_第3页
关于《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政策解读_第4页
关于《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政策解读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政策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政策解读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促进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持续运营,2018年5月,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老龄办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政策背景2016年以来,为构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我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关于无偿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于驿站运营的通知》、《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试行)》、《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规划(2016年-

2、2020年)》、《关于做好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的通知》等10多项政策,按照“设施政府无偿提供、运营商低偿运营”的思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具有日间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呼叫服务、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基本服务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就近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周边、身边和床边服务。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运营驿站380家。在推进驿站建设过程中,基层同志和驿站运营方普遍反映当前不少驿站运营困难,存在不同程度亏损,希望政府给予适当运营支持。考虑到驿站是政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和主要途径,是构建“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的基层基础,同时

3、也承担着部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市民政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办法》。二、制定过程2017年初以来,我们启动了驿站运营扶持政策创制工作,在广泛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基础上,形成了《办法》,初步明确了驿站运营扶持措施及补贴标准。从8月下旬开始,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委托中逸会计师事务所对7月底前已开业运营的129家驿站开展了运营成本调查,全面了解掌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基本情况、盈亏状况、收入来源、成本构成。同时,为缓解驿站运营初期的困难,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于2017年9月联合印发《关于2017年加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支持工作的通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对备

4、案公告运营的226家驿站给予每家2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又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市财政转移支付给予驿站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2017年11月,根据驿站经营成本调研报告,我们对《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和各区民政局的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提请法制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18年5月,在充分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基础上,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老龄办正式印发了《办法》。三、主要内容《办法》分总则、服务流

5、量补贴、托养流量补贴、连锁运营补贴、运维支持、资助审核及发放、管理与监督、附则等8章30条。(一)关于驿站界定标准。按照《办法》规定,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与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将享受不同的运营支持政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与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的界定标准,原则上以驿站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建制作为依据。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的驿站,一般视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区民政局、区老龄办认为确有必要,可认定为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并在申请备案公告时做出书面说明。(二)关于运营扶持措施。主要有服务流量补贴、托养流量补贴、连锁运营补贴和运维支持等四个方面。1.服务流量补贴。服务流

6、量补贴是根据驿站服务收费流量总和的一定比例给予的资助补贴。实行服务流量补贴,有助于引导驿站更多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体现“服务越多、补助越多”导向,防止驿站不积极主动开展业务而依靠运营补贴勉强生存,进而造成设施资源的浪费。(1)服务流量补贴原则。服务流量补贴坚持线上统计、精准补贴和适度倾斜原则。具体而言:一是线上统计原则。驿站所有服务流量数据均通过北京市社会福利信息系统归集,业务主管部门将依托信息系统归集的信息进行服务流量核定。未通过信息系统归集的信息,不能纳入服务流量补贴范畴。二是精准补贴原则。通过精准掌握驿站开展养老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驿站助餐、助洁、

7、助浴、助医、助行、健康指导、康复护理、代办等收费服务流量给予补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实现精准管理。三是适度倾斜原则。主要是加大对农村驿站服务流量补贴的倾斜力度,以及政府未能提供设施,运营方利用自有设施和租赁设施用于驿站建设运营等两种特殊情形。(2)服务流量补贴标准。一是关于补贴标准设定。《办法》规定,服务流量补贴按照不低于服务总收入50%的比例予以资助,即驿站每收取老年人100元费用,政府将给予50元的补贴,相当于老年人每次消费政府给予了33.3%的补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区认为现行服务流量补贴标准偏高,驿站每收费10元就可以申请到不低于5

8、元的补贴,会让驿站获得过多补助资金。其实,在制定政策过程中,我们是在统筹衡量驿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