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59065
大小:40.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11-29
《周家渡居民区党建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周家渡社区居民区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建设,确保党建经费使用的规范性,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党费和党建经费管理的意见》(浦委组〔2010〕128号)等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居民区党建经费的构成及来源居民区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由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定额下拨,周家渡社区(街道)党工委按工作需要补充,以各居民区党员数量为基数进行分配。主要用于居民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党员教育、党内学习和
2、组织党日活动等。居民区党组织活动经费是党费向居民区党组织的返还部分,返还比例为该居民区党费总额的37.5%。主要用于党组织的活动,以及作为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的补充使用。二、居民区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一)居民区党员教育活动经费居民区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如下:1、党员教育、培训。如培训和教育管理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支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的资料费、党建读物订阅费等。涉及费用按审批权限操作。2、“三会一课”。(1)支委会议不允许发生费用,党小组会费用见后规定。(2)支部大会、党课确实有经费支出的,上限为200元/次。(3)居民区党总支年终工作总结会不发实物
3、,仅提供会上适当水果,规模较小的(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下)党总支一般控制在600元以下,规模较大的党总支控制在1000元以下。3、楼组党支部(党小组)活动。4确实开展活动的楼组党小组可向党总支申请活动费用,使用范围、要求同“三会一课”支出,上限为每党小组200元/年。4、党日活动、党员志愿者活动。一年可各安排1次,需事先报组织科审批,并附活动方案、经费使用安排等,报销时需附参与活动党员签到单。活动范围不能离开上海市区,补贴标准为80元/人。5、吊唁去世党员。总支参加追悼会、敬赠花篮等费用一般控制在200元/人以内。6、其他党建活动。如进行党建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开展党员活动阵地
4、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制作与维护更新党建版面、组织“双报到”党员参与社区活动、与辖区单位开展同创共建活动等,涉及费用按审批权限操作。(二)居民区党组织活动经费居民区党组织活动经费(即下拨党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如下:1、培训党员。涉及费用按审批权限操作。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等。涉及费用按审批权限操作。3、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一年一次(街道统一布置的除外),评选比例控制在20%以内,奖励标准100元/人以内,仅限于购买实物。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对于生病住院、生活条件困难的党员,应先按民政相关政策申请救助;走访慰问相关费用控制在150元/人以下,报销时需
5、附上探望、走访对象名单。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具体情况上报组织人事科审批。(三)对使用范围的补充说明1、购买文具等办公用品、购买扫帚等劳动工具、购买茶叶、冲印照片、外出走访的车费、加班误餐费等可归属于居民区社工站经费支出范围的费用,均应从居民区社工站经费中支出。42、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的,购买书籍、资料等发生的费用应先在“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中列支。“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不足的,再在“党组织活动经费”中列支。三、居民区党建经费的管理(一)居民区党建经费是居民区党员教育和党组织活动的专项经费,不得随意分配和用于与居民区党员教育和党组织活动无
6、关的其他事务中。居民区党建经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二)各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对本居民区党建经费负总责,需对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票据等方面进行把关和审核,不得直接经手支票和现金。(三)居民区党建经费500元及以下的支出由居民区党总支先使用后报批(单张发票)。500元以上的支出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人事科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组织集体活动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括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人数及使用经费等详细情况。(四)居民区党建经费的报销需经组织人事科审核。1、报销发票反面必须由2人以上签字。居
7、民区党总支发生的费用可由副书记、书记助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签字;居民区党总支下属支部发生的费用由支部书记及支部组织委员签字。2、报销封面需有党总支书记签字,副书记附签(没有副书记的由组织委员附签),经办人签字,盖党总支章。3、发票后需附明细清单(如探望走访名单、实物发放签收单、参加活动人员签到单、物品购买清单等)。其余程序按照现有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五)各居民区党总支每月初要向全体党员公开上月党建经费使用情况,每季度初要向全体党员公开上季度党建经费使用情况,4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开内容包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