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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29
《全国总工会机关大院停车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全国总工会机关办公区、职工之家C座地下二层停车管理办法为加强全总机关办公区停车管理,维护机关公共秩序,特制定本办法。一、全总机关办公区院内和职工之家C座地下二层停车场,为全总机关在职职工上班停车场地;办公楼北侧为临时停车场地,停放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和参加全总会议的车辆。二、机关在职职工开车上下班,须办理停车证,凭停车证在机关办公区院内、职工之家C座地下二层车库停车。三、办理停车证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全总机关在职职工;机动车行驶证是职工本人;住宅距机关3公里以上(以全总房管科登记地址为准)。四、符合办理停车证条件的机关在职职工,须填写《全总机关办公区、
2、职工之家C座地下二层停车登记表》,经本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交办公厅保卫处,由办公厅保卫处、机关服务中心行政处审核。五、3根据停车位数量和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人数,由办公厅保卫处、机关服务中心行政处分配停车证。机关各单位根据分配的机关办公区和职工之家C座地下二层车证数量,落实到人,并将登记表交办公厅保卫处办理停车证。六、在保证符合条件的机关在职职工停车的基础上,酌情解决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在职职工停车:行驶证为机关在职职工配偶或子女,确为机关在职职工上下班使用的,须提供驾驶证、行驶证、户口本;租借他人车辆,确为机关
3、在职职工上下班使用的,须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和车主证明;住宅在机关附近,且没有停车场地,车辆行驶证为职工本人的机关在职职工;接送家属上下班的,只发临时停车证。符合以上条件的机关在职职工,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全总机关办公区、职工之家C座地下二层停车登记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将登记表交办公厅保卫处,办公厅保卫处、机关服务中心行政处根据车位情况办理停车证。七、持职工之家C座地下二层停车证,不得在办公区院内停放车辆,违者取消职工之家C座地下二层停车3资格并减少所在单位停车证数量。八、停车证应放在机动车前风档右侧,以便管理人员检查
4、。车辆进入机关办公区院内,注意交通安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九、停车证不得转借、涂改和伪造,车号与停车证号牌一致有效。十、车辆进入停车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况不良、漏油时不得进入停车场。十一、如遇机关重要会议和外事活动,应主动避让,必要时应移动车辆。十二、职工退休或不再在全总机关工作,应交回停车证。十三、发放停车证以坚持公开、透明,拟将全部办证车辆在机关内网公示,以便相互监督。十四、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至2010年12月31日。试行期满,根据情况修改后正式执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09年11月17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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