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监管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动产质押监管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ID:4142144

大小:186.72 KB

页数:2页

时间:2017-11-29

动产质押监管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_第1页
动产质押监管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_第2页
资源描述:

《动产质押监管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法律园地LagalFielY动产质押监管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董静动产质押监管是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相结合的创新型严格审查借款人资信的基础上,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务模式,是动产融资担保的主要方式,受到银行等债权业对质物进行监管,以有效地分散信贷风险。从法理上说,人的广泛青睐,也为物流企业创造了利润。但在业务快速占有是指人对物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即物处于占有人的发展的同时,如何规避法律及操作中的风险,成为物流企管理和影响之下。只要某人的控制和支配在事实上能够及业和债权人面临的重大课题。于该物,即成为占有人。至于占有人是为自己占有,还是1法律依据解读通

2、过他人实现有效占有,都不影响占有的成立。在动产质动产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押监管业务中,质权人实现了对质物的间接占有,并将保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管的责任转嫁给了监管人。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2法律关系辨析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在实践中,金融行业动产质押监管的一般操作模式为:受偿。这里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银行等债权人债务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动产进行质押担保,银行委托为质权人。《担保法》最早确立了动产质押制度,《物权物流企业代理监管质物,履行监管

3、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法》进一步对这种物权担保方式进行了规范,为以动产质质物数量、质量的监管,对债务人或出质人出入库权利予押进行融资担保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以限制和约束。必要时,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予以监《物权法》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管,发现有害于质权人利益的情形时,及时通知质权人,立。”这一规定明确动产质押以质权人占有出质人的特定动防止损失发生或扩大。产为其成立的要件。换言之,动产质押的设定出质人和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监管”概念,对于物流企业与出权人不仅要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还必须要移转标的物的占质人和质权人之间的关系,直接涉及到物流企

4、业的责任认有,即由作为质权人的债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实际取得对标定和选择适用法律的问题。从法理上讲,物流企业和质权的物即质物的占有。人是委托关系,系物流企业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权人由于质物移转质权人占有,使得出质人失去对物的控的授权范围内,对质物进行保管、仓储以及监督管理等行制,但质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质人。此时,质物的毁损、为。但是,在实践中,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具体形式不尽灭失等保管责任就要由质权人承担。《担保法》和《物权一致,要结合具体业务、具体合同内容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法》就此明确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析判定,物流企业和质权人之间到底

5、适用《合同法》关于如果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尽到善良管理人保管质物的保管合同还是仓储合同亦或是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注意义务,致使质物遭受损失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动责任认定。由于有偿保管合同关系和仓储合同关系项下物产的流动性较大,实践中也多存在质物流动等情况,这就流企业的责任在某些方面有较大的相似性,本文暂不讨论。对质权人的保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银行等质权人仅就一般保管合同和委托监管合同项下物流企业的的义务自身的保管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因此,为了降低金融风险,做一辨析。很多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办理动产质押担保贷款时,在《合同法》范畴下,保管合同和

6、委托监管合同一般都铁路采购2009·1与物流61法律园地LagalField属于提供劳务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的都是劳务。从民法质人是否为有权处分人。在此种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引用理论上讲,保管合同以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品为目的,《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保护质权的效力。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物品的保管行为。而委托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同是以受托人代本人处理委托事务为目的的合同,受托人权的,参照前两款所有权善意取得的规定。因此,质权人的主要义务按照委托人的授权履行约定的行为,如代为采可以依据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制度

7、,避免因质物的权利瑕购销售商品、代理诉讼、代为保管等。虽然保管在法律性疵而影响质权的实现。质上也属于广义的委托关系,但鉴于保管合同也属于《合3.3动产质押监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同法》的有名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内容能够在履行动产质押监管合同过程中,物流企业要加强监适用有关保管合同规定的话,就应当适用保管合同的规定,督管理,严控操作风险。动产质押监管合同签订生效后,而不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笔者认为,如果动产质押监管如果质物并未实际转移占有,质权就不能生效。为此,一合同中没有关于保管的明确约定,就要根据当事人订立合方面,债权人可以在主合同中约定

8、债权的发生以质物交付同的目的、意思表示、主要权利和义务、有无代理权之授为条件,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