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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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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验设计目的以南校区家属院为对象,模拟交通噪声对居民区影响的监测方法。通过实验:(1)深化环境工程课程中学习的有关噪声监测的理论知识,如反映和度量噪声物理量的一些指标的概念和计算:声压,声强,声功率;声压级,声强级,声功率级,声级,分贝;计权网络;等效连续声级(LAeq)(2)掌握居民区环境噪声监测方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2.噪声监测内容2.1布点依据:(GB3096-2008)规定:乡村区域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功能区要求。若临街建筑物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物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
2、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GB/T15190-94)距离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5m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5m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5m相邻区域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10±5m±2.2布点方法:监测东侧道路对教职工公寓影响:教职工公寓东侧道路以西每隔10M画一条线,并将道路每隔40M画4条垂直线,以线与线的的交点作为监测点。监测南侧道路对教职工公寓影响:教职工公寓南侧道路以北每隔10M画四条线,并将道路每隔50M画4条垂直线,以线与线的的交点作为监测点。2.3测点位置选择原则(参考GB2233
3、7—2008):5.3.2测点位置的一般规定: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位置。5.3.3测点位置的其它规定5.3.3.1当边界有围墙且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边界外1M,高于围墙0.5M以上位置5.3.3.2当边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应按5.3.2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另设测点.5.3.3.3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们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3.测量时段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
4、级,用Ld表示,单位dB(A)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称为夜间等效声级,用Ln表示,单位dB(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4.测量记录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参考GB22337-2008):被测单位名称、地址、边界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测量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测量时段、主要声源、示意图、测量人员、等信息。5.注意事项(1)测量时,每个人负责一个区域,对该区域网格的数量进行目测估计和划分,要依据个人对场地情况的判断进行恰当灵活的处理.一个测点测量20mi
5、n(参见GB3096-2008),完成后顺序转移到下一个测点。(2)测量时手持仪器,保持正确姿势,传声器要求距离地面高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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