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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按照《关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研以及各单位选人用人等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X组通〔〕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2014年6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局党组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真正使领导
2、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14年以来,局党组2014年6月份以来,共调整或选拔任用了12名干部,其中副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4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没有出现带病提拔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组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区、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1、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
3、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拔任用的2名正科级干部经民主测评、群众谈话和组织推荐,综合表现为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组讨论同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组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
4、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科级干部,都须经过局全体人员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民主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
5、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3、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组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组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
6、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党组重视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全体干部职工,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干部职工"
7、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