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防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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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县晋平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项目防洪安全评价报告1概述1.1项目背景1.1.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夏县晋平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项目位于夏县祁家河乡。夏县位于运城市东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1°02′~111°41′和北纬34°55′~35°19′,东靠黄河,西依峨嵋岭,中条山、鸣条岗横穿全境,四周与平陆、盐湖、闻喜、垣曲接壤,隔黄河和河南省渑池县相望,全县总面积1352.6Km2。祁家河乡地处夏县东南方向的中条山腹地,东接垣曲县,西连平陆县,南与河南渑池县隔黄河相望,北与本县泗交镇接壤。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70公里,是夏县最偏远的山区乡镇。库区位于祁家河乡窑泉村深切河

2、谷内,河谷宽度60~350m,呈“V”字型,两岸山体雄厚。1.1.2建设项目所在流域规划概况项目区位于中条山深处的泗交河祁家河乡段。泗交河发源于泗交镇西沟村的东、西普峪,由东向南,在泗交镇与王家河、法河汇流,又向东流,经祁家河乡于平陆县曹川乡老鸭池入黄河,全长120华里,流域面积353平方公里,清水流量0.68立方/秒。西沟~泗交水库段,引泗济运工程在寨里河、王家河上建有简易引水设施,用以引取两河的清水基流。而南河、法河的清水基流及四条河流的洪水径流尚未开发。泗交水库~祁家河乡段,-42-夏县晋平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项目防洪安全评价报告两岸住有居民,通往祁家

3、河乡公路沿河而修,当地政府对公路旁河堤已建。祁家河乡~入黄口段无人居住和厂矿企业,完全尚未开发。1.1.1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是拦蓄泗交河河水,解决本旅游项目漂流用水问题和增加该段局部水面,开发水上项目,发展当地经济。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工程等别为Ⅳ等,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大坝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顶高程205.000m,溢流堰顶高程200.000m,最大坝高18.28m。坝顶长80m,顶宽4.0m。溢流段长48m,分7孔泄流,单孔净宽6m。溢流段采

4、用连续式消力塘消能。冲沙洞直径1.5m,长25m。水库建成后,可形成9.8万m2水面,回水长度750m,库容43.6万m3。淹没林地46亩,滩地15.4亩。1.1.2项目工作进展情况2010年3月受夏县晋平黄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拦水坝工程的设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水文、地质、水工、施工等方面调查研究,对各项勘测设计任务进行了部署,在水文分析、径流调节计算、调洪演算、水工设计、施工布置的基础上,进行了坝轴线和坝体结构布置方案、主体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核实了淹没实物指标。2010年4月委托中国

5、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42-夏县晋平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项目防洪安全评价报告1.1.1任务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章之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之十一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取水口、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据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时的取水口、码头、道路、渡口、管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

6、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改[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受夏县晋平黄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夏县晋平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项目拦水坝水库工程防洪、安全评价》的编制工作。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1]618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

7、004]109号)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本评价报告。-42-夏县晋平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项目防洪安全评价报告1.1评价依据1.1.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8.29);(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6.3);(4)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1]618号)。1.1.2

8、技术标准(1)《防洪标准》(GB50201-94);(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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