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ID:41207931

大小:131.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8-18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_第1页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_第2页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_第3页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_第4页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桂财办〔2012〕119号关于印发广西财政数字证书及财政业务系统授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区直各有关部门,自治区本级财政业务代理银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数字证书管理,规范各类财政业务系统岗位授权流程,确保财政数据和业务系统的安全,现将《广西财政数字证书及财政业务系统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我厅反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2年10月31日—12—广西财政数字证书及财政业务系统授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数字证书管理,规范各类财政业务系统岗位授权流程,确保财政数据和业务系统登录的安全,根据财政部《身份认证与授权

2、管理系统应用安全接入和证书使用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管理规范,结合广西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自治区本级财政业务代理银行等单位使用自治区财政厅财政业务系统的人员(以下简称“用户”)。第三条财政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指:以密钥盘为存储介质,用于鉴别和确认访问财政业务系统的用户合法身份,确保用户身份的真实性、访问权限的有效性以及数据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经自治区财政厅审定,颁发给用户用于登录财政业务系统的电子数字证书。第四条本办法对证书的管理职责、使用方法、证书申办和财政业务系统的授权管理相关流程等作出规范性要求,

3、任何与证书相关的业务,均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12—第二章使用原则第五条证书是操作财政业务系统的重要凭证,是保障财政业务系统安全、稳定的重要技术手段。在使用和管理时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实名申办。证书的申办必须严格实行实名制,申办人必须为在职在编人员,各单位和自治区财政厅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从源头把好审核关,规范发放证书,确保财政业务系统安全。(二)方便快捷。证书的申办、使用和管理要坚持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和方便用户的服务宗旨。(三)一人一证。证书是使用财政业务系统的身份证,记录了用户的重要操作,是责任事故发生时调查取证重要依据。每个证书只能签发给一个用户使用,用户应妥善保管

4、自己的证书,不得转借使用或共用。(四)及时更新。证书的申办、注销、补办,财政业务系统权限的添加和删除,要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避免证书闲置、权限泛滥等情况,切实提高证书的使用效率。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自治区财政厅职责。全面负责证书管理及财政业务系统岗位授权管理,制定并—12—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负责办理证书制作、注销和补办等事宜;负责指导用户使用证书和解决使用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第七条单位职责。区直主管部门(代理银行)负责制定本部门证书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证书和用户岗位权限管理;各级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的证书申办、注销、财政业务系统岗位操作权限变更

5、、证书更换和补发等工作的初审,及时向上级单位提交办理证书和变更财政业务系统岗位操作权限的申请材料,及时注销离职人员证书;监督本单位用户使用证书和财政业务系统情况,切实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第八条用户职责。(一)申办证书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二)妥善保管证书,不得借用、共用或将密码透露给他人,确保财政业务系统数据安全。第四章办理流程第九条证书和财政业务系统岗位权限初次申办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初次申办时,申请人需如实填写1份《财政数字证书申请表》(附件1)和1份《财政业务系统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12—(二)基层单位初审。基层单位(含

6、二级、三级、四级单位)初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上报至区直主管部门。(三)主管部门审核。区直主管部门汇总本级及下属单位的申请材料,审核后行文报送至自治区财政厅。(四)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和办理。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处室审核区直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来的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后(预算单位由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企业单位根据所属区直管理部门或业务分工由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银行单位由国库支付局、国库处审核),由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依据审核结果具体办理证书制发和财政业务系统岗位授权等事宜。(五)代理银行用户初次申办参照上述流程,即代理银行审核汇总本银行申请材料后,行

7、文报送至自治区财政厅。第十条财政业务系统岗位变更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变更财政业务系统岗位的,需提交1份《财政业务系统岗位申请表》(附件2),表中如实填写拟新担任或停止的财政业务系统岗位信息。(二)基层单位初审。基层单位(含二级、三级、四级单位)初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岗位申请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上报至区直主管部门。(三)主管部门审核。区直主管部门汇总本级及下属单位的申请材料,审核后行文报送至自治区财政厅。—12—(四)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和办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