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暂行规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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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暂行规定(修正)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20621  【实施日期】199206211992年6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发布根据1998年1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修正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加速墙体材料革新,搞好建筑节能,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使用,充分利用工业废渣生产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节约能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辖区内与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有关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系指除实心粘土砖以外的所有

2、建筑墙体材料。  建筑节能系指达到国家《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的开发和建设。  第四条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应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密切合作,积极推进本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  第五条河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组织领导、规划协调、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设在省建材主管部门,建筑节能办公室设在省建设主管部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设区的市、县应建立相应办事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  第六条凡城镇建设单

3、位在本省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含旧房拆除后新建),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地的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缴纳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缴纳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工业建筑每平方米四元五角,民用建筑每平方米五元,凭缴纳专项资金证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开工手续。建筑工程竣工后,由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根据实际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所占比例,退回部分专项资金(含利息)。退回的专项资金应冲抵工程款。凡未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专项资金,一律不再退回。  未缴纳专基资金的,负责建设工程审批的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工程开工。

4、  第七条各县(含县级市)收取的专项资金,70%留本县使用,20%上交主管设区的市,10%上交省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各设区的市收取的专项资金,70%留本设区的市使用,30%上交省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收取的专项资金用于墙体材料革新的占65%,用于建筑节能的占35%。  第八条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有偿使用,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设施的更新改造;对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管理等。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

5、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在本省范围内(边远地区除外)不得新建或扩建生产实心粘土砖厂。对现有生产实心粘土砖厂,由建材主管部门会同土地、乡镇企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整顿,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地区间的平衡状况,合理核定实心粘土砖厂的生产指标和用地范围,发放《生产许可证》。整顿后的实心粘土砖厂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指标和用地范围进行生产。  第十条建材主管部门应在实心粘土砖限产,开发和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方面,建设主管部门应在设计、施工、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等方面,作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保证实施。  新型墙体材料的性能应满足建筑使用的各项

6、技术要求。尚无产品标准或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得进入建筑使用市场。  第十一条各生产、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必须依据有关标准、规范、技术规定等,进行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生产、设计、施工和建设。各级建材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应对产品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  承担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及设计人员应优先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有关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科研成果。优先采用的,有关部门应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凡新建、扩建和经过技术改造的新型墙体材料项目,投产后三年内免征增值税、所得税。期满后纳税仍有困难的,经税务

7、部门批准可继续减免。  第十三条各级计划、科技、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对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技术进步和科学研究项目应优先立项,优先安排低息、贴息贷款,并允许税前还贷。  第十四条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充分利用工业废渣和细砂等资源。工业废渣的排放单位应根据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需要,做好工业废渣的处理和免费供应工作(粉煤灰综合利用执行有关规定)。凡新建和扩建的电厂和排渣单位,必须做到粉煤灰等工业废渣利用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建材主管部门可提请负责建设工程开工审批的管理部门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8、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建材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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