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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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明确项目从业单位的主要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甘肃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包括公路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及农村公路参照执行。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两

2、个主要阶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建设程序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得到批复后,由项目法人组织项目实施,承担建设管理职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所属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据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1-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科学组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投资等达到确定目标。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五

3、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省级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市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经省交通运输厅授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区)政府可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的建设,并进行监督管理。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监管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监管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4、章,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建设管理模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制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具体规定,并监督实施;(二)根据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权限,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和设计变更,监督、指导项目交工-2-验收工作,组织竣工验收工作;(三)监督项目执行建设程序及国家、甘肃省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意见,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四)组织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等有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设计变更、工程进度、资金到位及使用

5、情况等。对每个重点项目的督查每年应不少于两次;(五)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配合上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监管和相关协调保障工作;(六)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人、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七)受理举报、投诉,参与或组织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监督项目法人按有关要求设置机构、配备人员,指导项目法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第九条市州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委托其所属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监

6、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实施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负责。第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所委托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管、督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文件、资料,进入工作现场检查,了解工程实施情况,对发现的质量与-3-安全问题责令改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信息公开,并纳入信用管理。第十一条在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施工监理等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以及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按相关规定进行备

7、案监督。第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项目法人报备的项目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和资料后,应严格审核。重点检查招标的资格审查条件、合同工期安排、标段划分、评标方法、评标程序等内容。对存在问题的,应责令项目法人改正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具有监督权限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在开工建设前需取得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核发的监督申请书。项目法人应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经负责监督该项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后开工建设。第十四条对于发生资金不到位、

8、推迟开工、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推迟交工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项目法人限时整改。-4-第十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法人(项目出资人)应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按交通运输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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