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155397
大小:3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8-17
《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数字标准(2010)》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数字标准(2010) 山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于2010年发布了《2009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经统计各项标准如下:误工费: 无固定收入的 1、农、林牧、渔业63.52元/日 11、房地产业70.73元/日2、采矿业 119.29元/日 12、租赁、商务服务业 83.47元/日3、制造业 73.02元/日
2、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119.43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0.57元/日14、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 67.17元/日 元/日5、建筑业74.43元/日 15、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93.64元/日6、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 99.23元/日 16、 教育95.86元/日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132.28元/日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00.04元/日 8、批
3、发、零售业 75.84元/日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8.89元/日 9、住宿和餐饮业55.64元/日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90.87元/日10、金融业 152.92元/日 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 误工时间:1,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2,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参照当年度省内统一数字标准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数原则上
4、为一人,但医疗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 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时止;不能恢复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确定,最长不超20年。 护理费用: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或雇工参照当地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 交通费: 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且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县(区)内县级医院住院:3元/日 ;市级医院住院:6元/日 ;省级医院住院:12元/日 ;省外专门医院住院:15元/日 丧葬费:34794
5、元÷2=17397元 死亡赔偿金 :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11元/年×20年=35622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19元/年×20年 =122380元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013元/年 农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4417元/年 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6、;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夫妻二人要平均分担抚养义务,兄弟姐妹要平均分担父母的抚养义务 残疾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其它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781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19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013元 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17元 2009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79
7、4元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聊城市2008年的一次性救济费标准是18930元。 聊城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4.2元执行。2010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项目2010年山东标准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794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1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811元 人居生活消费支出4417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013元死亡赔偿金17811×20年=356220(城镇)6119×20年=122380(农村)残疾赔偿金一级:356220×
8、100%=356220(城镇)/122380(农村)二级:356220×90%=320598(城镇)/110142(农村)三级:356220×80%=284976(城镇)/97904(农村)四级:356220×70%=249354(城镇)/85666(农村)五级:356220×60%=213732(城镇)/73428(农村)六级:356220×50%=178110(城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