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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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解读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曹燕进2015年4月16日,无锡目录一一一一一《《《《《办法办法办法办法办法》》》》》修订背景修订背景修订背景修订背景修订背景二二二二二《《《《《办法办法办法办法办法》》》》》第一章解读第一章解读第一章解读第一章解读第一章解读三三三三三《《《《《办法办法办法办法办法》》》》》第二章解读第二章解读第二章解读第二章解读第二章解读�制度的建立(实施20多年)�1994年我部规范性文件《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城[1994]330号)�2004年6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

2、保留“城市排水许可”。�2004年10月,我部发布了《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135号令),规定了城镇排水许可核发条件。�2006年12月发布《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再次强调,要严格实施接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避免雨水、污水管道混接。�2013年10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2015年1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1号令)�许可的必要性�不良排水行为造成排水与污水处理事故频发

3、(4个事故案例)�规范排水户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人员、设施)�保障污水、污泥资源再生利用�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排水许可”与“排污许可”�许可对象范围不同�许可目的作用不同�执行标准内容不同�执法主体依据不同�国内立法实践�我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排水许可制度�北京、江苏、安徽、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南京、武汉、沈阳、乌鲁木齐等32个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将排水许可制度写入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将排水许可列为行政审批项目,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排水)主管部门负责�2011年调研统计,49个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中,48个城市将排水许可

4、制度写入地方法规或规章。�国外立法经验�欧盟:《欧盟城市污水处理指令》成员国应确保于1993年12月31日前,排入集水系统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工业污水符合先前规定,或受相关职能机构或单位制定的具体规定的管理。�德国:《德国慕尼黑市排水条例》责任人在对将要连接的城市管道开始建筑施工前,须按照书面要求里规定的期限提交计划书(参见第26节),计划书要一式三份,并含有许可申请书。对非生活废水的排入,特别是工商业废水,如果第1项和第2项里的规定以及第4项里的极限值只有在按照技术标准进行了预处理或采取了其它适当的措施后才能得到保证的话,则需要得到市政府的许可。�国外立法经验�新加坡:《新加坡排污与排水法》�

5、在未获事业局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将工业废水排入公用排污管道�若场地的占有人未能遵守根据第(1)项规定所出具的命令,其行为将构成违法,且其应就此违法行为缴纳不超过40,000新加坡元的罚金,或应被判以不超过3个月的监禁,也可两项并罚。�在未获事业局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若任何人员已通过下述方式,要求/允许他人将污水、废物或废水排入公用排污管道、排污管或与公用排污管道连接的排污管道中:……则其行为将构成违法,且其应就此违法行为缴纳不超过20,000新加坡元的罚金。�国外立法经验�日本:《下水道法》�第十一条之二【开始使用的申请】�一、继续按政令排放规定水量或水质下水的,若要使用公共下水道,应按国土交通省

6、令规定就该下水的水量、水质,或是使用开始的日期事先向公共下水道管理者提出申请。若要对水质以及水量进行变更之时也一样。�二、设施设置者若继续使用公共下水道排放下水,必须按国土交通省令的规定,事先就开始使用的日期向公共下水道管理者提出申请(按前项规定向公共下水道管理者提出申请时除外)。�罚责:�三、公共下水道或流域下水道管理者按第十二条之五(包括适用第二十五条之十第一项的情况在内)或第三十七条之二所作的命令,或是按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或第二项的规定所作的命令,违反者处一年以下徒刑或百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港台地区立法经验�台湾:《台湾排水管理办法》第3条:本办法所称排水管理,指下列事项:……五、排水设施

7、范围申请使用案件之许可、废止及撤销。……第19条:管理机关办理排水设施范围内之使用许可时,其有关许可事项之审核基准、许可期限及其他管理事项,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准用河川管理办法有关河川区域许可使用之规定办理。�香港:《水污染管制条例》第14条现有的排放及沉积的通知第15条现有的排放及沉积的发牌(1)监督收到根据第14条提出的申请及该条所指的订明费用后,须就该现有的排放或沉积而根据本条批给牌照,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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