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

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

ID:41152644

大小:332.1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9-08-17

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_第1页
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_第2页
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_第3页
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_第4页
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CCS通函Circular中国船级社(2015年)通函第4号总第542号2015年04月20日(共27页)发:本社总部有关处室,本社海工和产品验船师、海洋工程技术中心、产品审图中心、有关业主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一、目的产品检验作为海上设施检验中的重要一环,直接影响到海上设施的安全质量。为统一海上设施用产品的持证要求、理顺产品检验与海上设施检验的接口关系从而加强海上设施产品检验控制,保证产品持证要求的贯彻落实,参照我社相关规范,以及国家海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等主管当局的法定要求,并考虑到海上设施的特殊性,结合执行“中国船级社(2012年)第4号总第166号通函”以来所收集到的反馈建议,制订本通函。二、适用范围本通函适用于拟用于海上移动平台(入级检验、法定检验)、海上固定设施(发证检验、四项法定检验)、海上浮式装置(入级检验、法定检验、发证检验、四项法定检验)的产品。三、实施要求1、海上设施建造检验项目的执行检验单位和验船师对拟用于海上设施的产品的持证必须加强控制,应尽可能早地向建造厂/船东/业主等相关方阐明有关产品的持证要求,并要求其在订货清单中逐项落实。产品到建造厂后,

3、应严格核对产品证书,切实做好产品安装上海上设施前的把关工作。2、拟用于海上移动平台的产品的检验:(1)用于入级(和/或法定检验)海上移动平台的产品的持证要求依照CCS《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执行。其中,针对CCS《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第1页第1篇第3章与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相重叠部分的产品,若二者持证要求不一致时,则以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中的相应内容为准。CCS《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附录1~3规定的产品按照船用产品检验模式管理,其中对附录1“13.3齿轮升

4、降/锁紧装置”、“13.4插销式液压升降装置”产品检验的特殊考虑见下述第(2)条规定;(2)附录1“13.3齿轮升降/锁紧装置”、“13.4插销式液压升降装置”的产品检验职责划分如下:产品审图由海洋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产品认可由总部船用产品处负责、总部海工检验处配合实施;未认可产品或不要求认可产品的单件/单批检验由各辖区分社/办事处收到产品检验申请或相应信息后及时上报总部海工检验处,由总部海工检验处决定是否受理并指定检验实施单位。审图和检验参照以下文件(适用的、现行有效的最新版本)执行:CCS《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CC

5、S《材料与焊接规范》CCS《产品检验指南》CCS《自升式海上移动平台升降系统检验发证须知》等。(3)除齿轮、插销式之外的新型升降/锁紧设备的产品持证要求由海上设施建造检验项目执行检验单位整理,并在项目开工前上报总部海工检验处批准。(4)钻井设备的产品持证要求:对于挂中国旗、未申请我社钻井装置附加标志(DRILL)的海上移动平台,钻井设备的产品持证要求依照CCS《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附录2“8钻井高压泥浆/固井/试油系统”及附录3“1.8钻井架”执行;对于挂中国旗、申请我社钻井装置附加标志(DRILL)的海

6、上移动平台,其附加标志所涉及的产品持证要求依照CCS《钻井装置发证指南》执行,此外,试油系统(如有时)的产品持证要求依照CCS《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附录2“8钻井高压泥浆/固井/试油系统”适用的相应要求执行;对于挂外旗、未申请我社钻井装置附加标志(DRILL)的海上移动平台,钻井设备的产品持证要求依照CCS《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附录3“1.8钻井架”执行;对于挂外旗、申请我社钻井装置附加标志(DRILL)的海上移动平台,其附加标第2页志所涉及的产品持证要求依照CCS《钻井装置发证指南》执行。

7、上述所提及的钻井设备的产品审图由海洋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产品检验由CCS具有相应项目经历或资历的适任验船师执行。(5)油气处理设备的产品持证要求:对于申请我社油气水处理装置附加标志(PROCESS)的海上移动平台,其附加标志所涉及的产品持证要求依照CCS《海上油气处理系统规范》执行。产品审图和检验由CCS具有相应项目经历或资历的产品审图和检验部门负责。(6)对于非入级且非法定要求的产品,若产品制造厂自愿向CCS申请检验时,CCS可参照上述适用规定执行检验,最终签发适用的“船用产品检验证书”或“船用产品试验证书”。3、拟用

8、于海上固定设施的产品的检验:(1)对于海上固定式生产设施用产品,一般应在工厂制造阶段申请和获得“发证检验机构”的产品证书(对于CCS,则是指“海上固定设施产品检验证书”)。本通函附录1~2针对发证检验产品的持证要求给出了推荐做法,是对执行国家经贸委《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设备取证分类”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若二者持证要求不一致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