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

试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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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内容摘要:新闻侵权不同于普通的民事侵权,其抗辩事由也具有特殊性:不仅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应当从公共利益、媒体的社会责任等多重角度来考虑。被报道者的权益和媒体的职责时常会产生冲突,我们在确定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时,应当注意平衡冲突各方的利益。新闻侵权可以分为人格权侵权与知识产权侵权两类,由于后者在权利性质、构成要件等方面都有特别之处,所以本文只就人格权侵权中的抗辩事由进行讨论。关键词:新闻侵权、抗辩事由、舆论监督、公正评论、权威消息来源、公众人物引言:2000年之后,我国进入了建国以来新闻侵权的第四次高峰

2、,媒体经常要走到被告席上接受审判。作为法治时代的新闻人,我们应当正确认识新闻侵权现象,主动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身权益,更好的实践媒体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一、新闻侵权概述(一)、新闻侵权的定义新闻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众多法学和新闻学专家都为其作出了各种各样的定义。笔者认为,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因过错而致使其刊载或者播出的内容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民事侵权行为。新闻侵权的产生源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不断进步发展,进入80年代之后,我国的新闻侵权现象开始出现并且不断增加,到了今天已经成了一种人们高度关注的社会现象。不论是基于其

3、巨大的社会影响还是新闻侵权的特殊性,我们都应该把新闻侵权作为一种独立的侵权形式来进行研究。(二)、新闻侵权的特殊性新闻侵权与传统的民事侵权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主体特殊和危害广泛两个方面。1、主体的特殊性。新闻侵权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为新闻机构,这一点体现在现实中就是媒体作为被告在法庭上受到指控。新闻采写者的侵权行为作为一种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也必然由其所在的媒体承担。从概念本身就可以看出,离开了新闻媒体就无所谓新闻侵权,2、危害的广泛性。大众传播媒介一般都拥有广泛的受众,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也让信息的传递更加迅捷。侵权行为一旦

4、发生就会借助大众传媒的力量影响社会公众对受害者的评价,如果信息是负面的,必将该受害者带来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巨大损失,这是一般的侵权行为所不能达到的。正是由于大众传播媒介的广泛传播,让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更加困难。在新闻侵权诉讼中,天价的索赔金额屡见不鲜,也不能完全说是漫天要价。(三)、我国新闻侵权发展概述《二十年“疯女”之谜》诽谤案通常被认为是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起新闻侵权案件。1985年,杜融起诉上海《民主与法制》记者沈崖夫、牟春霖,认为二人采写的《二十年“疯女”之谜》一文构成诽谤。法院判决认为《二十年“疯女”之谜》一文主要内容纯属捏造,

5、两记者构成诽谤罪。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依法享有名誉权等人格权利不受侵犯。从此新闻侵权开始有法可依,普通公民和法人也开始更多的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80年代中期到现在,我国一共经历了四次新闻侵权的高峰:时间主要地点原告原因第一次1988年上海普通公民《民法通则》颁布后公民可以依法维权第二次1992年北京文化名人文化名人开始介入文化市场,十分在乎自身名誉第三次1993年起全国企业法人市场经济体制开始确立,企业十分重视商誉第四次2000年起全国政府机关及公务员政府机关及其人员开始重视政

6、府形象,舆论监督力量加大8今天我国正经历着新闻侵权的第四次高峰。媒体和记者经常要走到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新闻侵权的主要类型有如下几种:新闻侵害名誉权、新闻侵害隐私权、新闻侵害肖像权、新闻侵害姓名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新闻侵害名称权等。从近些年发生的新闻侵权案件来看,约80%都属于新闻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官司。因此许多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都是为了对抗名誉权侵权。一直以来,新闻侵权诉讼中败诉的通常都是新闻媒体,而美国的情况却与我国恰恰相反。笔者认为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有二,其中主要原因是我国新闻工作者业务素质、法律意识与美国同行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7、,在从事新闻采写工作的时候注重时效性、趣味性而忽视了新闻应有的真实、客观、准确。媒体因为自身过错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理应承担侵权责任,也没有什么开脱的借口。但是另外一点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目前我国法律对新闻侵权方面规定基本是空白。虽然本文已经论述了新闻侵权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的特殊性,但司法机关在审理新闻官司的时候由于无法可依,只能参照一般民事侵权的规定处理。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到新闻活动的自身规律,对新闻媒体是不公平的。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来要求新闻媒体,必然会加重了媒体在诉讼中的负担,要胜诉更是困难。即便新闻媒体举出了合理的抗辩

8、理由,也需要在法官了解并尊重新闻传播活动规律的前提下才可能胜诉。一、新闻侵权诉讼的主要抗辩事由(一)、学界通说随着人们对新闻侵权的重视,很多学者开始对其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不少成果,对于新闻侵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也有了比较一致的认识。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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