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124647
大小:962.01 KB
页数:79页
时间:2019-08-17
《《传媒侵权法》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六讲传媒侵权法本讲通过对传媒侵权法的简要介绍,使学生了解传媒侵权的构成、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通过对传媒侵权主要涉及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的概念、特征及法律规定等进行阐释,使学生掌握各种侵权行为的抗辩和排除。在总结近年来传媒侵权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尊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观念,希望从理论和实践上寻求大众传播活动和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最佳平衡。本章纲要第一节传媒侵权法概述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第三节传媒侵犯隐私权第四节传媒侵犯肖像权第五节传媒侵权原因与特点第一节传媒侵权法概述传媒侵权的含义、表现形式和特点传媒侵权的构成要件传媒侵权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传媒侵权的
2、民事责任第一节传媒侵权法概述传媒侵权的含义、表现形式与特点含义:是指大众传播媒介在传播信息过程中发生的侵害他人(自然人、法人等)的人格权的行为。(定义有待完善)表现形式:广义的包括传媒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等.狭义的仅仅指传媒侵犯名誉权,并将隐私权纳入其中。特点:从侵权内容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从侵权的后果看,具有广泛性与迅速性等特点;传媒侵权的构成要件传播活动已经发生(如作品已经发表)(即有损害事实)传播活动具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致害行为的违法性)具有特定的指向(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大众传媒及其从业者)主观上有过错(致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传
3、媒侵权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过错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归责是指负担行为之结果,给付行为之责任。所谓过错责任,即根据加害行为人主观心理上的故意和过失之有无决定责任是否成立。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又称过失推定责任原则“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传媒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名誉权的概念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诽谤与侮辱我国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诽谤罪和侮辱罪名誉权的概念名誉,即名声,社会上人们对公民的品德、情操、声望、信誉、形象、性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具有社
4、会性、客观性、特定性、观念性、时间性。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诽谤: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侮辱: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一般表现为用“非人”的言辞辱骂、丑化、嘲讽、诬蔑、猥亵等。非贬义的语言,“不真实的好话”也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侮辱罪与诽谤罪《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我国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规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5、。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我国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我国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
6、的行为。”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要素一是捏造、伪造或失实二是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三是传播并造成影响新闻照片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表现形式一、文字说明不当(事实错误或使用污辱性语言)。二、配文照片不当。三、摄入无关人员。四、镜头产生的变形。五、涉及特殊群体。案例(文字说明不当)1994年2月8日,《陕西工人报》刊登的通讯《中国国宝恐龙蛋化石大劫难—震惊世界的南阳恐龙蛋化石文物被盗掘走私始末》,文中有一幅配图文字说明为:“走私犯在洞内进行罪恶交易。”而事实是:照片上是文化局长带领部下在调查盗挖恐龙蛋情况。这理所当然地引发了一场名誉权官司。引发思考的案例几年前曾在网络上流行这样一张图片。引发思考的案例中日两
7、国外交进行外交会晤。也许是会晤已毕,双方准备起身握手。图片恰恰定格在日方外交官已经挺身站立,而中方外交官还未完全站立,正在处于一种俯首曲膝的状态。此时,正值小泉政府大肆进行“拜鬼”,引得国内民间反日情绪高涨,个别地方出现了示威游行。这张图片被一些网民热炒:中国外交官就此事,向日方倒歉,而且还引申为“卑躬屈膝”。案例三的思考:以人为本谨慎猎奇2005年,发自福建某报的一组雨天骑车人摔跤引发一场大讨论。焦点就在于当时的记者是应该先提醒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