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试题及答案

《商法学》试题及答案

ID:40963139

大小:43.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8-12

《商法学》试题及答案_第1页
《商法学》试题及答案_第2页
《商法学》试题及答案_第3页
资源描述:

《《商法学》试题及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商法学》试题试题:一、简答题:本大题4个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其任期。答: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2、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2.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答:(1)证券发行关系;(2)证券交易关系;(3)证券服务关系;(4)证券监管关系;(5)与证券有关的其他关系。3.简述破产债权的特征。答:(1)破产债权属于财产权,但只是对人的请求权、相对权,没有直接支配物的效力;(2)破产债权成立于破产宣告前,否则不能以破产债权对

3、待;(3)破产债权属于无优先受偿的债权;(4)破产债权是只能通过破产强制程序才能得到清偿的权利。4.狭义的票据行为有哪些?答:狭义的票据行为有:(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二、论述题:本大题2个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1.论证券承销的两种方式。答:(1)论证券承销的两种方式是指证券代销和证券包销。(2)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出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3)证券代销与证券包销的

4、区别如下:①法律关系不同。证券代销,商法学第3页共4页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而是证券包销中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②风险不同。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证券包销是承销人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③报酬不同。证券代销,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2.论公司解散的事由。答:依《公司法》第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

5、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

6、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问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是公司的成立日期,公司的营业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应当停止活动,进人解散阶段。公司章程也可以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某些特定的事由作为公司解散的原因,一旦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应当解散的原因,公司就应当停止生产或者经营活动,进入公司解散程序。(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公司的股东大会,他们有权对公司的重要事务

7、做出决议。如果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公司应当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解散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解散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商法学第3页共4页(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分为吸收合开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

8、各方解散。因此,公司合并是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