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炭储量和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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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煤炭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生产矿井的储量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煤炭开采秩序,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根据《煤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煤炭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陕西省内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各类煤炭生产矿井。第三条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监督管理工作。煤炭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实行分级管理。省属煤矿、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由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市属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及以上,30万吨以下的煤矿由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能力

2、15万吨以下的煤矿由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省煤炭地质测量技术中心负责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抽检、评估工作。第四条煤炭矿区规划和煤炭开发规划应充分考虑地质特征,合理利用资源;矿井设计应严格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规范,按规定设计煤炭资源回采率。第二章煤炭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基础管理-6-第五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建立矿井煤炭储量和回采率管理报表、图表和台帐,按时报送有关信息,加强煤炭储量和回采率管理工作。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明确

3、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管理机构,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第六条矿井建成投产前,按批准的地质勘探报告和矿井设计,计算矿井和采区保有储量,经省煤炭地质测量技术中心评估,按管理权限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作为矿井储量和回采率监督管理的依据。第七条矿井投产后,应按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办理永久煤柱备案手续。第八条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实行计划管理考核,煤矿企业每年年初编制储量(动用量、采出量、损失量)和回采率年度计划报告,按管理权限经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定并统一下达执行。第三章开采过程中的储量和回

4、采率管理第九条煤矿企业在生产经营考核工作中,要将采区回采率作为企业和企业领导层考核的内容和指标。第十条-6-煤矿企业必须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认真落实矿井储量和回采率年度计划,达到规定的回采率。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受条件限制,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开采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管理权限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二条多煤层开采的矿井,应坚持正确的开采顺序。严禁开采下部煤层对上部煤层造成破坏。第十三条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矿井,在工作面准备和推采过程中要加强煤层厚度探测。采煤工作面留设

5、底煤开采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采用放顶煤工艺开采坚硬煤层的矿井,要加强顶煤预裂工作,确保达到规定的回采率,顶煤回收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矿井,应改变采煤方法,达到规定回采率。采煤工作面支架等设备选型,必须与开采的煤层厚度相适应,严防选型不当造成煤层厚度损失。第十四条矿井的保护煤柱必须按规定留设,经批准的煤柱不得随意变更。有条件的矿井应集中开拓,联合布置,实现合理集中生产;要合理回大水平、阶段垂直高度以及采区走向长度和工作面斜长,优化巷道布置,减少煤柱损失,提高回采率。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积极回收各类非永久煤柱、边角

6、煤,鼓励依法开采建筑物、水体、铁路等“三下”压煤。第十六条-6-煤矿企业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按规定绘制矿井井上下对照和采掘工作平面图。图纸要素必须齐全,定期填绘,如实反映矿井采掘活动情况,并自觉接受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煤矿企业要定期对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进行检查。采区回采结束要及时分析和计算回采率。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查明原因,制定提高回采率措施。第十八条煤矿企业每年年底要全面核实生产矿井当年动用煤炭储量、采出煤量、损失煤量,提交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年度报告。报告经省煤炭地质测量技

7、术中心抽检、评估后,按管理权限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定。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定结果必须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经审定的矿井年度储量和回采率报告,作为考核煤矿企业矿井储量与回采率的依据。第四章储量变动、闭坑及审批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因地质损失、转出、转入、注销等造成的煤炭储量增减,必须在30日内按管理权限报批。地质损失、转出、转入、注销在20万吨以下,报损在5万吨以下的,经省煤炭地质测量技术中心评估后按煤矿隶属关系由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矿务局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地质损失、转出、转入、注销在20万

8、吨及以上,报损5万吨及以上的由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申请注销和转出、转入储量,必须有足够的勘探工程证实。第二十条-6-矿井闭坑前,应全面核查矿井储量及回采率。由煤矿企业提出矿井储量和回采率核查报告,经省煤炭地质测量技术中心评估,并按管理权限备案后,方可办理有关证照的注销手续。第五章奖罚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每年应开展储量和回采率管理评优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十二条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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