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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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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华龄艺术团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丰富深圳华龄艺术团团员的闲暇生活,提高团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展示团员艺术才华,体现团员人生价值,丰富团员文化生活,共同营造高雅、积极、文明、和谐、活跃的文化气氛,向社会展示深圳华龄艺术团是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团队,制度本章程。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深圳华龄艺术团》第二条 《深圳华龄艺术团》是深圳市华龄老年服务中心属下的艺术团,是靠自筹资金、社会支助、自娱自乐和义务、承担一定的社会演出和交流的非营利的艺术团体。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
2、组织和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纯营利性经营活动。第四条 本艺术团接受政府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及深圳市华龄老年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艺术团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村吉莲大厦3栋2楼排练厅。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排练高水准文艺节目,接受各级政府公益演出任务,积极参加深圳社会和谐社区的健康活动,让团员的思想业务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第七条 大力开展社会各级中老年声乐、舞蹈、模特、器乐等群众文化艺术的培训、学习、讲座,从而建立一个和谐的健康、积极向上、充满高雅文化、气氛的艺术团。第八条 尊重艺术、严格把关、出好节目,力争将《深圳华龄艺术团
3、》建议成为一支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具有一定影响的业余文艺团体。第九条 参加国内外的文化交流,在吸取外来先进经验的同时,也展示我艺术团文化艺术风采。第十条 我们将在提高发展道路上,加强各方面的革新,科学管理,建设成为一支具有较高业务水平、业务文艺团体。第三章 团员第十一条 入团条件:凡本市区居住的遵纪守法的中老年人,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团员必须身体健康、有爱心、能坚持本团的艺术训练及团里艺术活动及其它活动。2、承认艺术团的章程,自觉服从艺术团管理,同时具备有一定文艺素质,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考评审核后,电话通知后方可参加各项团内活动。3、艺术团成员义务,按规
4、定交纳团费,尊重老师,刻苦学习,服从排练和演出活动的计划安排,保证按时完成本团提出的业务要求和其他相关任务。4、艺术团成员的权利,参加本团的各项集体活动,对本团的艺术活动、管理及其它事务,可善意提出建议和批评。第十二条 团员守则1、遵纪守法,做个好思想高觉悟的团员。2、尊敬老师、服从老师和团里工作的安排。3、按时参加各种训练、演出和相关活动。4、尊敬老师和团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提前向带团的老师或和各团队长请假,认真完成每一场演出。5、及时自觉缴纳团费。6、艺术团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业务水平。7、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工作人员、做自觉和谐社会好团员
5、。8、自觉维护艺术团荣誉、决不做损害艺术团声誉的事情。9、爱护训练场地及公物,妥善保管乐器、服装、道具,如有损坏自觉负责赔偿,讲究卫生。第十三条 考勤制度1、各团队建立考勤制度,记录每次训练和演出活动情况。2、训练和排练迟到30分钟,演出迟到5分钟,按无故缺席记录。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前向带队老师或团队长请假。4、训练和排练过程中,如遇有身体不适,要自觉积极早治疗。第十四条 离劝退团。下列人员可以离和劝退团:1、自愿申请离团者。2、吵架斗殴造成后果者。3、健康状况隐瞒不适,从事艺术团活动者。4、经常不能参加艺术团活动者。5、无故不按时注册者,缺乏爱心者。
6、6、不经本团同意在外参加其它团队排练、演出者。7、拉帮结派、闹不团结、情节严重者。8、在本团向外团拉队员者。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 华龄艺术团团部设:理事长1名(兼团长);设副理事长1名(兼艺术顾问);设副理事长1名(兼副团长);团长助理1名(由深圳市华龄老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担任,协助团长、副团长工作)。第十六条 华龄艺术团下设:合唱团、刘颂声乐研究室、舞蹈队、时装秀模特队、器乐团等,各团队长设团长一名,助理一名,负责日常工作。第五章 本团体经费来源第十七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团员团费。2、捐赠。3、政府或社会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第六章 附则第
7、十八条 本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私下在会员中分配。第十九条 本团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条 本团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办清交接手续;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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