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战法手册(1913年牛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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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战法手册(1913年牛津手册)序言国际法研究所在克里斯丁亚那举行的会议上声明,赞成坚决执行以前关于取消海战中捕获和没收敌人私有财产的决议。但是与此同时,意识到此原则尚未被接受,并认为只要此原则不被接受,那么,捕获权条例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了。因此,它委托一委员会为可能发生的这两种情况拟就一些规定。为执行后面这一行动,该研究所于1913年8月9日举行的牛津会议上,根据捕获权,通过了下述手册。第一章关于可能发生战争的地点第一条 海战的特殊规则仅适用于公海和交战国领水,不包括按航海观点不被划为领海的海域。第二章 关于交战国的武装力量第二条 

2、军舰是构成交战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因此,应受海战法约束:一、属于国家所有、合法地挂有本国海军舰旗和三角旗的、受军事指挥员指挥的、编有军事舰员的所有舰船。二、按照第三条至第六条,由国家改装为军舰的船舶。第三条 公务船舶和私人船舶改装为军舰。改装为军舰的船舶不得具有这类舰船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它置于船旗国的直接管辖、直接控制和负责下。第四条 改装为军舰的船舶,必须有外部标志,标明军舰的国籍。第五条 指挥官必须是为国家服务的,并且必须是经有法定资格的当局正式委任的;其姓名必须列在战斗舰队军官名单上。第六条 船员必须遵守军事纪律的规定。第七条

3、 改装为军舰的船舶,在作战中必须遵守战争法规和惯例。第八条 把船舶改装为军舰的交战国,必须尽快在军舰清单上宣布这一改装情况。第九条 把船舶改装为军舰,只能由交战国在自己的领水内进行。如果盟国也是交战国或敌国领土被上述国家所占领时,也可在其所占领的领土内进行。第十条 把军舰改装成公务或私人船舶。在战争仍在继续期间,军舰不得改装成为公务或私人船舶。第十一条 交战国人员。交战国人员构成交战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因此,只要他们在海上进行活动,就应遵守海战法:一、第二条所述舰船上的人员;二、海军现役或预备役部队中的人员;三、海岸上的军事化人员;

4、四、海军以外的正规军,或按照1907年10月18日海牙公约第一条关于陆上战争的法规与惯例正规组建起来的军队。第十二条 私掠船、公务船舶、私人船舶不能作为军舰。禁止私掠民船。除第三条及下述各条规定外,公务船舶和私人船舶及其船上人员,均不得对敌人采取敌对行动。第十三条 未被占领的领土上的居民。未被占领的领土上的居民,在敌人临近的时候,在来不及按照第三条及下述各条规定把船只改装为军舰的情况下,自发地把船只武装起来并与敌人战斗,如果他们的行动是正义的,如果他们遵守战争的法规与惯例,应被认为是交战国公民。第三章 关于伤害敌人的手段第十四条 原

5、则。交战国采取伤害敌人的手段的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的。第十五条 奸诈和野蛮的方法。战争的诡计被认为是允许的。但是,背信弃义行为是禁止的。因此,禁止:一、用奸诈手段杀害或伤害对方人员;二、不适当地使用休战旗,使用任何种类的假旗、军装或标志,尤其是敌人的旗帜、军装或标志,以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说明的医疗队明显的标记。第十六条 除了将由专门会议来确定的一些禁止外,还禁止:一、采用毒气、有毒武器或炮弹,其唯一目的是扩散窒息性气体或有害气体;二、采用故意使人造成不必要痛苦的武器、炮弹或材料。属于这一类的有爆破弹或装有爆炸性或可燃性材料的、重

6、量在400克以下的炮弹,以及在人体内很容易膨胀的子弹,如装有硬外壳的子弹,其外壳未把中心部分全部包起来,或是刻有许多切口的子弹。第十七条 同样禁止:一、任意杀害或伤害已经放下武器、不再有防御手段或已经投降的敌人;二、舰员撤离之前,将已经投降的舰船击沉;三、宣布不给予宽恕。第十八条 禁止掠夺和破坏。除战争急需或本条例规定允许外,不得破坏敌人的财产。第十九条 鱼雷。没击中目标仍有伤害性的鱼雷禁止使用。第二十条 水雷。禁止在公海布设系留或非系留的自动触发水雷。第二十一条 交战国可在本国领水和敌方领水内布设水雷。但是,即使在领水内,也禁止:

7、一、布设非系留自动触发水雷,除非水雷构造能够保证布雷者,在停止对其控制后至多一个小时即变为无害者外;二、所布设的系留自动触发水雷,在系留索松脱后,不能立即成为无害。第二十二条 交战国不得在敌方沿岸和港口布设水雷,除非为了海军或军事目的以外。禁止为了进行商业封锁或保持商业封锁,而在上述区域布设水雷。第二十三条 布设系留或非系留自动触发水雷时,必须为保证和平航行安全而采取一切预防措施。交战国必须尽最大努力使这些水雷在限定时间内成为无害。如果停止对水雷的监视,只要军事危急情况允许,交战国就应向各船主发出通知,公布危险区,同时必须通过外交途

8、径通知各国政府。第二十四条 战争结束时,交战国应尽力将其所布的每一枚水雷扫除。至于交战国一方布设在另一方近海的系留自动触发水雷,布雷一方应将水雷的位置通知另一方,各国必须尽快在各自水域扫雷。战争结束后,负有扫雷责任的交战国必须尽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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