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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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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劳动合同法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一节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本质、概念、特点和种类1、本质早期私法上的契约关系—现代兼具公私法两种性质2、概念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协议。3、特点——主体具有固定性,分别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体双方地位具有从属性——时间上具有继续性4、种类按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按表现是否为常态——一般劳动合同、特殊劳动合同(分
2、为劳务派遣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特殊规定)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依法回答:1.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
3、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案例分析2.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合法的有: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3.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下列表述错误
4、的是: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主体劳动者法定用人单位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地位签订时双方平等,签订后有隶属关系,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签订前后均地位平等,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内容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是劳动过程,后可获劳动报酬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是劳动成果,后可
5、获劳务费用费用计算按劳分配,协商加法定遵循商品定价规则,即成本加利润适用法律劳动法律法规,一调一裁两审民事法律法规、民诉法,直接提起民诉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和效力一、劳动合同的内容1、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协
6、商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试用期A、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1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合同不得超过6个月不满三个月的有固定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B、次数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C、待遇工资和社会保险。D、解除合同劳动者、用人单位E、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
7、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约金条款——竞业禁止条款——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遵循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性原则:目的、主体、内容、程序、形式、期限、订立行为均需合法2、双方义务——双方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的禁止3、劳动合同的形式及签订形式——书面、口头签订——受时间制约三、劳动合同的效力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
8、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履行的一般原则1.亲自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合法原则。4、协作履行(二)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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