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727526
大小:35.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8-06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独特类型及其特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独特类型及其特征政治制度的关键问题是其基本的框架结构,即政治制度的类型。政治制度的区别主要是由其框架结构决定的。因此,对于政治制度的研究必须首先弄清楚政治制度的类型。政治制度的类型定位将影响政治制度研究的所有方面。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也是如此。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定位,是正确研究、分析、认识、解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所有问题的前提条件,这个问题不弄清楚,其它的问题都可能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错误的。在这个方面,以往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存在着某些偏差。一一般认为,古代政治制度存在着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共和政体、专制政体等类
2、型,其中的一些类型是可以相连的,如君主专制政体、贵族君主政体、贵族民主政体、共和民主政体等。这些政治制度类型区分的基本尺度是,一人执政的是君主政体,少数人握有最高统治权的是贵族政体,全体公民拥有权力的是民主政体,专制政体则是指那些将所有的最高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并且可以任凭自己的意志为所欲为的政体。在此,君主政体和君主专制政体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君主专制政体是指最高统治者一人控制着绝对权力,并且不受任何法律以及其它任何权力主体的限制和制约,君主政体虽然也是一种一人掌权的政体,但是与君主专制政体相比,君主手里的权力会受到法律的限制以及相应权力主体的牵
3、制。另外,政治制度的类型还与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相联系,如城邦民主政体、城邦共和政体、封建贵族政体、封建君主政体等。那么,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习惯于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称为封建专制政体或封建专制集权政体。当然,这样定位的一个基本原因,主要与国内学术界长期以来,把中国古代社会看成是封建社会有直接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在秦汉以后,基本上不存在典型封建社会的诸要素。即使存在过某些方面的相似性,也仅仅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某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并不具有贯穿于整个古代社会的代表性。例如,拿“封建”一词来说,在
4、中国古代历史上,只有先秦时期曾经出现过。但是,即使先秦时期的封建,与西欧中世纪时期的封建比较,也只是形似而非神似。先秦的封建制以西周时期最为典型,而西周封建制的基本状况是:“吾闻国家之立本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1)很明显,中国的西周封建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有很大的差异。西周的封建“封建亲戚”(2),是一种仍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封建”。其中,以嫡长子资格继承王位的天子是大宗,其他非嫡长子诸兄弟皆为小宗,从而构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西周封建贵族的等
5、级,这是一种按王国维先生所谓的“嫡庶制→宗法制→封建制”递进的封建关系,是一种中国式的“尊尊”与“亲亲”相结合的封建。在这种封建制度之下,无论是君主还是贵族地位的获得,主要依靠血缘关系。可是,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那样,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却并不是如此。在西欧中世纪,“采邑”是封建社会的基础,是财产权利和人身关系的体现,其基本的关系是契约互惠性的。因此,君主地位以及贵族头衔的获得,主要与土地财产权利挂钩,与契约关系相联系。这种封建正好与中古式的“血缘封建”相反,是一种“契约封建”或“采邑封建”。再拿秦汉以后的中古社会来说,不但不存在西欧中世纪的封建,甚至连先秦
6、中国式的宗法封建也不复存在了。非但如此,秦汉以后,国家权力是高度集中的,控制了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和社会的所有方面,国家权力本身不受限制。此外,秦汉以后的官僚制度也日趋发达。这种状况,与西欧中世纪封建社会不可能产生官僚制度,以及不存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和受国家控制的社会的状况根本不是一回事,其中的距离非常巨大。所以,可以说,中国古代社会不是典型的西欧中世纪式的封建社会,甚至可以说不是封建社会。除了封建社会的概念以外,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形态分类还有许多不同的论点。这些论点主要有:(1)关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2)治水社会或东方专制主义;(3)历
7、史官僚帝国;(4)家产官僚制帝国;(5)伦理本位社会;(6)乡土社会;(7)世袭社会和选举社会;(8)宗法家族社会等。总的来看,宗法家族社会的主要特征是:1.宗法家族血缘关系。无论是史前时期,还是文明时期的宗法制度或家族制度,始终保持着人类最原始的血缘关系,而且从未中断过。这种血缘关系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关系,其他的一切关系皆由此出。2.家国同构。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扩大。一切的团体和个人都消融在家国之中。家为小家,国为大家;家为私家,国为公家,除了家就是国,其他的一切社会组织都可以被家或国解释和取代。3.专制权力——君权父权至上。在宗法
8、家族社会,一家之长的权力和地位是最高的,一国之君的权力和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唯一的,超越了法律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