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行政执法梳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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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行政执法梳理材料目录1、行政执法主体……………………………………12、行政执法依据……………………………………23、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38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主体一、法定执法的行政机关机关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九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第三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四)《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五)《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2、》第五条(六)《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五条(七)《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八)《广东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三条(九)《广东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第三条“三定规定”文号:梅区办[2002]20号8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依据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2.12.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1.1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7.10.21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2005.2.15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9.5.246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9.5.247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0.9.58广东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

4、办公厅2000.9.59广东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1995.10.298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行政执法行为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行政处罚(16项)一、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种类: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收入,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

5、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⑴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⑵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⑶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⑷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⑸其他处理措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8对被

6、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另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

7、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理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

8、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⑴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⑵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⑶8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后,被审计单位仍须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三、违法行为名称: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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