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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6
《存货计划成本法核算的特殊情况》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存货计划成本法核算的特殊情况以材料成本核算为例,就计划成本核算及特殊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做些探讨。 【例】某制造业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材料核算。2004年6月份该企业原材料科目某类材料的期初余额为200000元,计划单位成本10元/公斤,材料成本差异20000元。7月10日外购该材料5000公斤,单价11元/公斤,款项通过银行支付,7月11日该批材料验收入库。7月20日外购该材料5000公斤,材料验收人库,但结算单据8月5日到达。7月15日、7月25日生产车间分别领用该材料4000公斤(该材
2、料增值税税率17%)。 按常规,根据上述资料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1)7月10日购人材料,支付货款55000元,增值税款9350元(55000x17%): 借:材料采购55000 应交税金9350 贷:银行存款64350 (2)7月11日,该批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50000 材料成本差异5000 贷:材料采购55000 (3)7月15日,车间领料,暂不处理,待月末填制“发料凭证汇总表”一并反映。 (4)7月20.日,收到材料5
3、000公斤,由于结算单据未到,暂不处理。 (5)7月25日,车间领料;暂不处理,待月末填制“发料凭证汇总表”一并反映。 (6)7月31日一7月20日人库材料结算单据仍未到,根据计划成本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50000 贷:应付账款50000 (7)7月31日,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发出材料计划总成本80000元[10x(4000+4000)]: 借:生产成本80000 贷:原材料80000 (8)月末计算并分摊本月领用材料的成本差异: 本月材料成本差
4、异率=(20000+5000)干(200000+50000十50000) x100% =8.33% 本月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额=(4000十4000)x10x8.33% =6664(元) 借:生产成本6664 贷:材料成本差异6664 上例业务是完全按照前面材料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法进行会计处
5、理的,表面看来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月末暂估入账的5000公斤原材料,其本身的材料成本差异在7月份并未体现出来,但却参与了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计算。等到下月,该批材料结算单据到达,其材料成本差异才登记人账.,并参加下月份耗用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在材料暂估人账的月份及其下一月份,实际发出材料的成本反映就会失真。当该批材料的成本差异为正值时,就出现了低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而高估下一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的现象;反之,则会高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
6、成本,而低估下一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这样就违背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使成本、利润及税金等一系列指标的计算出现偏差,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为了弥补上述做法的一些不足。我们把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稍微变动: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一本月暂估入账的材料成本)x100% 按这种做法对上例重新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如下: 月末计算并分摊本月领用材料的成本差异: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20000十50
7、00)/(200000十50000)x100%=10% 本月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额=(4000+4000)x10x10% =8000(元) 借:生产成本 8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8000 这种计算结果较之前述计算结果会更加接近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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