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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资产评估报告书豫金元评报字(2014)第12-001号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拟估算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抵押贷款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重要提示:一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次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一、评估目的:为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申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估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其估算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抵押贷款项目提供参考意见。二、评估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申报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本次评估对象为委
2、托方申报的位于延津县城区东安大道(原延丰路西)35号延房权证字第1100703号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2370.63㎡非住宅房屋和国用字第01994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1654.35㎡的土地,评估范围详见资产评估申报表。三、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四、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20日五、评估方法: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六、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对象为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申报的资产价值636.66万元。七、评估报告有限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20日至2015
3、年11月19日。八、评估报告日: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注:1、本“摘要”12河南金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371-60225168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5号企业壹号1002室传真:0371-60226169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资产评估报告书豫金元评报字(2014)第12-001号内容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评估报告使用者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相同。2、评估报告使用者应特别注意本报告书正文中“十一、特别事项说明”和“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河南金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4年
4、12月3日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12河南金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371-60225168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5号企业壹号1002室传真:0371-60226169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资产评估报告书豫金元评报字(2014)第12-001号拟估算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抵押贷款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豫金元评报字(2014)第12-001号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河南金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拟估算房
5、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在2014年11月2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述:(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简介: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注册号:410726615088194,经营者姓名:朱荣和,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延津县城关延丰路西,经营范围:纸箱。(二)其他报告使用者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为延津县彩印纸箱
6、包装总厂申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估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其企业拟估算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抵押贷款项目事宜提供参考意见。三、评估对象和范围:12河南金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371-60225168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5号企业壹号1002室传真:0371-60226169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资产评估报告书豫金元评报字(2014)第12-001号本次评估对象为延津县彩印纸箱包装总厂申报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申报的位于延津县城区东安大道(原延丰路西)35号延房权证字
7、第1100703号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2370.63㎡非住宅房屋和国用字第01994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1654.35㎡的土地。(以委托方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凡列入申报表的资产均为本次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与委托方确定的资产评估范围一致。一、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选用市场价值的理由:本次评估目的是企业合并,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使用并无特别的限制和要
8、求,本次对委估资产的评估师使其在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或最有可能使用条件下,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评估值,选用市场价值类型与其他价值类型相比更加公平合理,因此本次评估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二、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1月20日,本次评估一切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方确定的。选取2014年11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是根据经济行为和本次评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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