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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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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2012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的通知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即将开始。区教育厅将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我校学位论文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质量。为确保2012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研究生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资格规定,请参看《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桂师院教字〔2010〕9号)(详见附件1),研究生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资格规定,请参看《广西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桂师院教字〔2011〕26号)(详见附件2)。申
2、请延期毕业(答辩)的学生,请于4月8日以前提出申请,并将《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延期毕业(答辩)申请表》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二、预答辩预答辩工作和时间不作硬性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预答辩,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三、学位论文送审前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工作请各单位指派专人将本单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汇总并检查无误后统一压缩打包,于4月20日前发送至研究生处区丽媛老师OA邮箱,以供检测,同时需要提交《2012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汇总表》,导师在该汇总表上签字同意送检论文。需要保密不参加系统检测
3、的学位论文,需在论文送审前两周8(4月2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二级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交研究生处备案。研究生处于4月25日前将学位论文的检测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由各单位再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导师。检测的具体要求和处理办法,参见《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暂行办法》(详见附件3)。四、学位论文送审工作(一)时间安排2012届毕业研究生必须于5月5日前填写好《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加盖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公章后,由二级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连同学位论文一起寄送给硕士学位论文评
4、阅专家,论文中不要出现能表明作者和导师情况的文字内容(论文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以及致谢部分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符号“□□□”代替),此项工作于5月8日前完成,并请专家于5月23日前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寄回研究生处。(注意在评阅书上写清专家回寄评阅书的地址是: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区丽媛收,邮编530001,联系电话:0771-3136371,13737107550)。各二级学院提交《2012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导师签字同意送审论文后,研究生处根据各二级学
5、院报送上来的专家库随机抽取评阅专家名单,于5月4日前将每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专家名单通知各二级学院。(二)送审专家库的更新与建立还没有建立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的二级学院,请尽快建立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尤其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送审专家库,8每一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一般由12-16名校外专家组成,其中应有30%左右的省外专家。入选专家库者应是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科学研究中卓有成绩、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专业学位的专家库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已建立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可做适当调整,调
6、整的幅度不超过50%。请需要新建或更新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的二级学院,于4月8日前将新建或更新后的送审专家库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送交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区丽媛OA。(三)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注意事项硕士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送审。硕士学位论文采取双盲送审制度,即送审的论文中不能出现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及一切可能表明研究生身份的文字。1.学术型研究生的论文须寄送给2位专家评审,具体规定请参看《 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桂师院教字〔2010〕9号)。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随机抽取今年申请答辩研究生总数的20%进行校外双盲
7、评审,其余80%可由校内专家(含兼职硕导)评审。校内评审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聘请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有一位长期在中等学校教学一线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评阅,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具体规定请参看《广西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桂师院教字〔2011〕26号)。学位论文送审的费用从每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经费中开支,个人培养经费已使用完的,送审费用由学生自理。四、正式答辩工作(一)答辩时间8答辩工作须于6月13日前完成,6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学术学位具体规定请参看
8、《 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桂师院教字〔2010〕9号),专业学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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