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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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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民生工程汇报 20XX年,安徽各级民政部门在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把握促进和谐主题,大力实施省政府着力推动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尤其在五保供养、大病救助、农村低保、救灾救济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加强协调、创新思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跨越式发展 20XX年,我省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大幅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步入快车道,集中供养率又上新台阶,实现了五保供养工作的历史性突破和跨越式发展。 一是强化认识,协调各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大
2、幅提高。今年初,省政府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将五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850元提高到了1200元,较上年增长%,使全省“五保户”全面达到了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为使供养金足额发放到户、到人,省政府与各市市长签订了落实民生工程责任书,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起草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管理实施意见》作为省政府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的配套文件下发各地。 二是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步入快车道。按照民政部“霞光计划”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八字方针要求,今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各地不低于5个百分点的福彩公益金7200多万元,省财政
3、新增投入500万元,共计7700万元,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进行了维修、改扩建及新建。同时,维修、改造各地撤乡并镇闲置的办公室和校舍,扩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容量。结合灾后重建,省政府下拨1亿元专项经费加快农村敬老院和“五保老人之家”的建设,使1万多名五保对象在灾后搬进了新居。截至20XX年底,我省五保对象在近1500所敬老院集中供养约4万人,在近1250个“五保老人之家”集中居住15805人,集中供养率为17%,比去年、前年分别提高了和个百分点。 此外,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报省政府,建议将加快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列入20XX年度民生工程
4、项目,以保证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的制度化和可持续性。省领导对此已作出明确批示。 三是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针对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情况,确定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思路,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到江、浙学习,并以服务管理较规范的芜湖市南陵县五保供养机构作为典型召开了现场会,通过经验介绍,现场观摩和深入学习,各地增强了服务意识,完善了相关制度,提升了管理水平。今年全省有20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被评为全省“文明窗口单位”。我们还积极引导,将铜陵市为五保对象“献爱心一帮一认捐认助”活动,有效推广到了很多市、县。 二、健全制
5、度、突出重点,城乡医疗救助和农村低保成效显著 针对城乡医疗救助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兼顾全局,突出重点,使覆盖全省、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为解决我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会商有关部门下发了《安徽省城乡特困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下拨中央和省级医疗救助资金10410万元,其中城市2700万元,农村7710万元。 为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科学,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即健全制度,简化程序,实施一次性大病定额救助;及时救助,只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确诊病历,即实施医前救助;认真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衔
6、接工作;要求各地按文件精神做好资金配套工作;探索开展小额临时救助,采取发医疗“卡、券”等多种形式,对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所患的常见病实施救助。截至10月底,我省农村医疗救助89682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万元,其中,资助参加新农合747348人次,支出资助资金万元;城市医疗救助5974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万元。会同省财政厅下拨了20XX年全省艾滋病特困人群生活救助资金347万元,为帮助全省艾滋病病人提高生活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根据全国农村低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各地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市、县农村
7、低保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明确了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对家庭收入的测算、审核、审批,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各级民政部门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意识,坚持“四不准”和“三不纳入”制度,即:不准暗箱操作,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敷衍塞责;居住条件好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不经村委会评议和乡镇集体研究、没有公示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而好逸恶劳者不纳入。在具体操作上采取民主评议办法,严格实行自下而上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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