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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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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不可违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文强:1955年12月生,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入党。曾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副书记。1992年9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2009年8月,因涉黑问题被纪检部门调查。他破获了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的杀人恶魔张君案和重庆抢劫运钞车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然而,他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文强的悲剧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等人涉黑
2、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21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5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功劳大小、地位高低,都必须遵守法律,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法律的制裁。什么是违法行为?分析“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景一:五一,蒋亮亮和他的同学到博物馆参观,每看到一件文物,就发出“哇”------系列尖叫。严重影响了参观秩序,工作人员劝阻不听,
3、无奈之下工作人员报了案,蒋亮亮等被送到派出所,不但受到严厉的批评,而且每人处以50元罚款。问题:1、参观,游览时不遵守秩序也是违法,蒋亮亮同学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受到什么处罚?2、蒋亮亮和他的同学给我们什么教训?今后我们去参观,浏览和到其他公共场所该怎么做?案例阅读分析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行政制裁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情景二:李明和王刚是某校七年级五班的学生,李明向王刚借了100元钱,说好一个月内归还,但是现在已临近期末,李明仍不归还,王刚多次催要无果,二人的关系闹得很僵。李明甚至放出风:“不就是那点钱吗?有钱也不还,看他能拿我怎么办?”问题:1、你在生活中有类似
4、的经历吗?李明的行为违法吗?如果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律,应承担什么责任?2、如果你是李明,此时你会怎么做,为什么?案例阅读分析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情景三:孙鹏对学习不感兴趣,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抡拳头,在班里是小霸王,谁也不敢惹。一周前,与同学马伟发生口角,竟然拿椅子砸向马伟,结果造成马伟受重伤,右耳失聪,孙鹏因此也付出沉重的代价,尽管是未成年人,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连带民事责任。问题:1、孙鹏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应承担什么后果?2、孙鹏同学的行为给我们什么警示?案例阅读分析刑事违法行为——承担刑事处罚理一理二三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情景违反的法律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属
5、违法类别一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看情景,完成以下表格较轻较轻严重《行政法》《民法》《刑法》行政制裁民事责任刑事处罚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共同点都有其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法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断一断某日下班时间,甲骑车经过某路口时与逆向骑车的乙相撞,乙新买的手表也被撞坏。甲乙发生争吵,正巧甲的儿子丙下班经过,不问青红皂白上前重重地打了乙几拳,当场把乙打倒在地,经鉴定,乙多处受伤,手臂骨折。三人的争斗引来不少路人围观,致使该路口交通堵塞,一片混乱。断一断1、乙、丙两人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各处以200元罚款。2、乙因逆向
6、骑车被交警罚款50元。3、经保修部门检查,乙的手表受损,价值100元。4、经鉴定,乙多处受伤,脾脏破裂,右眼视网膜脱落。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活动探究根据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情况,可以将违法行为分为:(P93)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称之为一般违法行为。社会危害较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也叫犯罪(P94)刑事违法行为:殴打他人,未对他人造成重伤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般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触犯了属于刑法犯罪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1)区别: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承
7、担的法律责任不同。(2)联系:都是违法行为,都对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陷入犯罪的泥沼。3月23日清晨,福建省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特大凶杀事件。一名犯罪嫌疑人持刀捅死捅伤学生13人,其中8名学生死亡,另5名学生正在抢救中。犯罪嫌疑人虽然当场被制服,但留给人们的却是无尽的悲痛和巨大的恐慌。遇难者家属的悲痛4月8日上午在福建南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郑民生死刑,郑民生当庭表示将上诉。4月2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南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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