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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2
《骆驼街道金华村后华、金家自然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骆驼街道金华村后华、金家自然村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因镇海新城骆驼实验学校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需要,对骆驼街道金华村后华、金家(部分)自然村房屋实施拆迁(附规划红线图),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宁波市镇海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意见》、《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镇海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有关价格和费用标准》(镇价〔2009〕38号及镇价〔2007〕3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拆迁实施方案。一、拆迁范围浙土字A〔2009〕0270号批准征收的金华村后华、金家(部分)自然村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集
2、体土地房屋,共约115户,建筑面积约25300㎡(其中约100户已签约,补办手续;15户待拆),待拆迁结束时按实结算,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二、补偿安置的对象和条件(一)补偿安置的对象是符合《宁波市镇海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意见》第七条规定的人口。5(二)补偿安置户的认定是符合《宁波市镇海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意见》第六条,《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三)可补偿安置面积的认定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九条(第一、二项),《
3、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五条规定认定。三、不予补偿安置的情形《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以及《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四、六款规定,《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不符合第四条计户标准的情形。四、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意见》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住宅用房实行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或迁建安置,补偿标准按照《镇海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有关价格和费用标准》执行。(一)如调产安置房屋选择
4、在小高层或高层的,其合法可安置面积价格按2500元/平方米结算。对小高层、高层住宅比多层住宅多分摊的电梯井(间)电梯机房、设备层等建筑面积不计入安置房屋面积和房价,但可计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小高层楼层差价附后)。(二)对安置在小高层5、高层的拆迁安置户其物业收费标准,在交房之日起三年以内的仍按多层拆迁安置房标准收取,超过三年的按区物价局关于小高层和高层收费标准向住户收取。电梯年检及日常维修费用、保险费、公用设施专项资金等使用期限在10年内的,由区物业专项资金支付,10年以外的由住户自行承担。但电梯运行的电费由住户承担。五、安置用房安置资金预算575万元,由镇
5、海新城管委会负责落实。调产安置房源位于B2-1地块,约需安置房屋面积28750平方米;迁建用地位于骆驼街道董家畈村。安置用房安置用地折价计入。六、过渡方式和期限过渡方式分为二种,自行过渡和统一过渡。选择自行过渡的,过渡期限在二年以内的过渡费按5元/平方米计算,超过二年的按10元/平方米计付;选择统一过渡的过渡房安置在金华村集中过渡房集中过渡,由被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用房的对被拆迁人临时安置用房等面积部分不支付过渡补贴费。七、搬迁期限至2010年9月30日。2010年7月28日5小高层、高层楼层差价率表差价率楼层总层次9101112131415161718一-1
6、0-10-10-10-12-12-12-12-12-12二-5-5-6-6-7-7-8-8-8-8三-1-1-2-2-3-3-4-4-4-4四21000-1-1-2-2-2五3220100-1-1-1六3222220000七4332222200八4433322211九0444333222十044433332十一03444332十二0344433十三034443十四03443十五0344十六034十七03十八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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